易传 · 佚名 · Chapter 86 of 169

象传上·噬嗑

传硕公版书

象传上·噬嗑

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勅法。

屦校灭趾,不行也。噬肤灭鼻,乘刚也。遇毒,位不当也。利艰贞吉,未光也。贞厉无咎,得当也。何校灭耳,聪不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