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书 · 康有为 · Chapter 41 of 68

第三章 商不行大同则人种生诈性而多余货以殄物

传硕公版书

第三章 商不行大同则人种生诈性而多余货以殄物

若夫商业之途,竞争尤烈,高才并出,骋用心计,穿金刻石,巧诈并生。由争利之故,故造作伪货以误害人,若药食舟车,其害尤烈者矣;即不作伪,而以劣楛之货妄索高赀,欺人自得,信实全无,廉耻暗丧。及其同业之争,互相倾轧,甲盛则乙妒之,丙弱则丁快之;当其争利,跃先恐后,虽有至亲,不相顾恤,或设阱陷,机诈百生,中于心术,尽其力之所至而已,无余让以待人矣。资性之日坏,天机之日丧,积久成俗,以此而欲至性善之世,岂可得哉!近自天演之说鸣,竞争之义视为至理,故国与国陈兵相视,以吞灭为固然,人与人机诈相陷,以欺凌为得计。百事万业,皆祖竞争,以才智由竞争而后进,器艺由竞争而后精,以为优胜劣败乃天则之自然,而生计商业之中尤以竞争为大义。此一端之说耳,岂徒坏人心术,又复倾人身家,岂知裁成天道、辅相天宜者哉!

夫强弱无常,智愚无极,两商相斗,必有败者。一败涂地,资本尽倾,富者化而为贫,则全家号咷而无赖,生计既失,忧患并生,身无养而疾病丛起,家无养而死亡相从,吾见亦夥矣。即有贫人以商骤富,而以一人什百千万于众,不均已甚。夫富相什则下之,富相百则事之,富相千则奴之。在富者则骄,在贫者则谄,骄极则颐指气使,谄极则舐痔吮痈,盖无所不至矣。故骄与谄,非所以养人性而成人格也,然而循竞争之道,有贫富之界,则必致是矣。

近世论者,恶统一之静而贵竞争之嚣,以为竞争则进,不争则退,此诚宜于乱世之说,而最妨害于大同太平之道者也。夫以巧诈倾轧之坏心术如此,倾败之致忧患、困乏、疾病、死亡如此,骄谄之坏人品格如此,其祸至剧矣,其欲致人人于安乐亦相反矣。然则主竞争之说者,知天而不知人,补救无术,其愚亦甚矣。嗟乎,此真乱世之义哉!虽然,不去人道有家之私及私产之业,欲弭竞争,何可得也,故不得不以竞争为良术也。

夫以有家之私及私产之业,则必独人自为营业,此实乱世之无可如何者也。今以独人之营业与公同之营业比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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