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鞑事略 · 彭大雅 · Chapter 2 of 2

黑鞑事略 全文

传硕公版书

黑鞑事略 全文

黑鞑之国(即北单于)号大蒙古。沙漠之地有蒙古山,鞑语谓银曰蒙古。女真名其国曰大金,故鞑名其国曰大银。其主初僭皇帝号者,小名曰忒没真,僭号曰“成吉思皇帝”。今者小名曰兀窟解,其耦僭号者八人。

其子曰阔端、曰阔除、曰河西<角>(立为伪太子,读汉文,书其师马录事)、曰合剌直;其相四人,曰按只<角>(黑鞑人,有谋而能断)、曰移剌楚材(字晋聊,契丹人,或称中书侍郎)、曰粘合重山(女真人,或称将军),共理汉事,曰镇海,四人专理回回国事。

霆至草地时,按只<角>已不为矣,黏合重山随屈术伪太子南侵。次年,屈术死,按只<角>代之,粘合重山复为之助。移剌及镇海自号为“中书相公”,总理国事,镇海不止理回回也,鞑人无相之称,只称之曰“必澈澈”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行文书尔。

其地出居席(燕之西北百余里)则渐高渐阔,出沙井(天山县八十里)则西望平旷无际,天间有达,初若崇峻,近前则坡阜而已。

霆所见沙石亦无甚大者,只是碎沙、小石而已。

其气候寒冽,无四时八节(如惊蛰无雷)。四月、八月常雪,风色微变。近而居庸关北如官山、金莲川等处,虽六月亦雪。

霆自草地回程,宿野狐岭下,正是七月初五日,早起极冷,手足俱冻。

其产野草。四月始青,六月始茂,八月又枯,草之外咸无焉。

其畜牛、犬、马、羊、橐驼,胡羊则毛而扇尾,汉羊则曰“骨律”,橐驼有双峰者、有孤峰者、无有峰。

霆见草地之牛纯是黄牛,甚大,与江南水牛等。最能走,既不耕犁,只是拽车,多不穿鼻。

其居穹庐(即毡帐),无城壁栋宇,迁就水草,无常。鞑王日徙帐以从猎较,凡伪官属从行。日起营牛、马、橐驼以挽其车上室,可坐、可卧,谓之帐舆。舆之四角或植以杖,或交以板,用表敬天,谓之饮食车,派而五之,如蚁阵,萦纡延袤十五里,左右横距及其直之半。得水则止,谓之定营。主帐南向独居,前列妾妇,次之伪扈卫,及伪官属又次之。凡鞑主猎帐所在,皆曰“窝里陀”,其金帐故名(柱以金制,故名)。凡伪嫔妃与聚落群起,独曰“大窝里陀”者。其地卷阿负坡阜以杀风势,犹汉移跸之所,亦无定止,或一月,或一年迁。

霆至草地时,立金帐。想是以本朝皇帝亲遣使臣来,故立之以示壮观。前纲邹奉使至,不曾立;后纲程大使更后纲周奉使至,皆不立。其掣即是草地大毡帐,上下用毡为衣,中间用柳编为窗眼透明,用千余索拽住,阈与柱皆以金里,故名。可容数百人。鞑主所坐胡床如禅寺讲座,亦饰以金,后妃等次第而坐,如构栏然。

穹庐有二样。燕京之制用柳木为骨,止如南方罘ぜ可以卷舒,面前开门,上如伞骨,顶开一窍,谓之“天窗”,皆以毡为衣,马上可载。草地之制,用柳木织成硬圈,径用毡挽定,不可卷舒,车上载行,水草尽则移,初无定日。

其食肉而不粒,猎而得者曰兔、曰鹿、曰野彘、曰黄鼠、曰顽羊(其脊骨可为杓)、曰黄羊(其背黄,尾如扇大)、曰野马(如驴之状)、曰河源之鱼(地冷可致)。牧而庖者以羊为常,牛次之,非大宴会不刑马。火燎者十九,鼎烹者十二三,脔而先食,然后食人。

霆住草地一月余,不曾见鞑人杀牛以食。

其饮,食马乳与牛羊酪,凡初酌,甲必自饮,然后饮乙。乙将饮,则先与甲、丙、丁呷,谓之口到。甲不饮,则转以饮丙。丙饮讫,酌而饮乙,乙又未饮,而饮丁。如丙礼,乙才饮讫,酌而酬甲,甲又序酌以饮丙丁,谓之换盏。本以防毒,后习以为常,其味盐一而已。

霆出居庸关,过野狐岭千里,入草地,曰“界里泺”,其水沃而夜成盐,客以米来易,岁至数千石。更深入,见鞑人所,见鞑人所食之盐曰“斗盐”,其水白于雪,其〔下缺〕于牙,其底平如斗,故名“斗盐”,盖盐之精英者。愈北,其地多硷,其草宜焉。

其爨草炭(牛马粪)。

其灯,草炭以为心,羊脂以为油;其俗射猎,凡其主打围,必大会众,挑土以为坑,插木以为表,维以毳索,系以毡羽,犹汉兔置之智,绵亘一二百里间。风飚羽飞,则兽皆惊骇,而不敢奔逸,然后蹙围攫击焉。

霆见行下鞑户取毛索及毡,亦颇以为苦。霆沿路所乘铺马,大半剪去其鬃。叩之,则曰以为索纲之用。窝里陀为打猎围场,自九月起至二月止,凡打猎时,常食所猎之物,则少杀羊。

其冠,被发而椎髻,冬帽而夏笠,妇顶故姑。

霆见故姑之制,用画木为骨,包以红绢金帛,顶之上用四、五尺长柳枝或银打成枝,包以青毡。其向上人,则用我朝翠花或五采帛饰之,令其飞动。以下人则用野鸡毛。妇女美色,用狼粪涂面。

其服,右衽而方领,旧以毡毳革,新以丝金线,色用红紫、绀绿,纹以日月龙凤,无贵贱等差。

霆尝考之,正如古深衣之制,本只是下领,一如我朝道服领,所以谓之方领。若四方上领,则亦是汉人为之。鞑主及中书向上等人不曾着。腰间密密打作细摺,不记其数,若深衣止十二幅,鞑人摺多耳。又用红紫帛捻成线,横在腰,谓之腰线,盖马上腰围紧束突出,采艳好看。

其言语,有音而无字,多从借声,译而通之谓之“通事”。其称谓,有小名而无姓,心有所疑,则改之。

霆见其自上至下则称小名,即不曾有姓,亦无官称。如管文书则曰“必澈澈”,管民则曰“达鲁花赤”,环卫则曰“火鲁赤”,若宰相即是“楚材”辈,自称为中书相公。若王<楫戈>则自称“银青光禄大夫”、“御史大夫”、“宣抚使”、“入国使”尔。初非鞑主除授也。

其礼,交抱以揖,左跪以为拜。

霆见其交抱即是厮搂。

其位置以中为尊,右次之,左为下。

其正朔,昔用十二支辰之象(如子曰鼠儿年之类),今用六甲轮流(如曰甲子正月一日或三十日),皆汉人、女真教之。若鞑之本俗,初不理会得,只是草青则为一年,新月初生则为一月。人问其庚甲若干,则倒指而数几青草。

霆在燕京宣德州见有历书,亦印成册。问之,乃是移剌楚材自算、自印造、自颁行,鞑主亦不知之也。楚材能天文、能诗、能琴、能参禅,颇多能,其髭髯极黑,垂至膝,尝官作角子,人物极魁梧。

其择日行,则视月盈亏以为进止(盈之前,下弦之后,皆其所忌),见新月必拜。

其事书之以木板,惊蛇屈蚓,如天书符篆,如曲谱五凡工尺,回回字殆兄弟也。

霆尝考之,鞑人本无字书,然今之所用,则有三种。行于鞑人本国者,则只用小木,长三四寸,刻之四角,且如差十马则刻十刻,大率则其数也。其俗淳而心专,故言语不差,其法说谎者死,故莫敢诈伪。虽无字书,自可立,此小木即古木契也。行于回回者,则用回回字,镇海主之,回回则有二十个字母,其余只就偏傍上凑成。行于汉人、契丹、女真诸亡国者,只用汉字,移剌楚材主之,却又于后面年月之前,镇海亲写回回字“付与某人”,此盖专防楚材,故必以回回字为验,无此则不成文书。殆欲使之经山镇海,亦可互相检尼也。燕京市学,多教回回字及鞑人译语。才会译语,便做通事,便随鞑人行,打恣作威福,讨得撒花,讨得物事。契丹、女真元自有字,皆不用。

其印曰“宣命之宝”,文字叠篆而方径三寸有奇,镇海主之,无封押以为之防。事无巨细,须伪酋自决。楚材、重山、镇海得同握鞑柄;凡四方之事,或未有鞑主之命,而生杀予夺之权已移于弄邱者之手。

霆尝考之,只是见之文书者,则楚材、镇海得以行其私意,盖鞑主不识字也。若行师用军等大事,只鞑主自断,又却与骨肉谋之,汉儿及他人不与也。每呼鞑人为“自家骨头”,虽至细交讼事,亦用撤花直造鞑主之前,然终无不决而去。

其占筮,则灼羊之枚子骨,验其文理之逆顺,而辨其吉凶。天弃人予,一决于此,信之甚笃,谓之“烧琵琶”。事无纤粟,必占,占不再四而已。

霆随一行使命至草地,鞑主数次烧琵琶,以卜使命去留,想是烧琵琶中当归,故得遣归。烧琵琶即钻龟也。

其常谈,必曰“托着长生天底气力、皇帝底福荫”。彼所为之事,则曰“天教凭地”。人所已为之事,则曰“天识着”,无一事不归之天。自鞑主至于民,无不然。

其赋敛差发,数马而乳,宰羊而食,皆视民户畜牧之多寡而征之,犹汉法之上供也。置蘸之法,则听诸酋头项自定。差使之久近汉民。除工匠外,不以男、女。岁课城市丁丝二十五两,牛羊丝五十两(谓借过回回银买给往来使臣食过之数)。乡农身丝百两,米则不以耕稼广狭,岁户四石;漕运银纲合诸道,岁二万铤。旁蹊曲径而科敷者不可胜言。

霆所过沙漠,其地自鞑主、伪后、太子、公主、亲族而下,各有疆界,其民户皆出牛马车仗、人夫、羊肉马奶为差发。盖鞑人分草地各出差发,贵贱无有一人得免。又有一项,各出差发,为各地分蘸中之需,上下亦一体,此乃草地差发也。至若汉地差发,每户每丁以银折丝绵之外,每使臣经,从调选军马、粮食、器械及一切公上之用,又逐时计其合用之数,科率民户。诸亡国之人,甚以为苦,怨愤彻天,然终无如之何也。鞑主不时自草地差官出汉地,定差发。霆在燕京,见差胡丞相来,黩货更可畏,下至教学行、乞儿行亦银作差发。燕教学行有诗云:“教学行中要纳银,生徒寥落太清贫。金马玉堂卢景善,明月清风范子仁。李舍才容讲德子,张斋恰受舞雩人。相将共告胡丞相,免子之时捺杀因。”此可见其赋敛之法。

其贸易,以羊马、金银、缣帛。

其贾贩,则自鞑主以至伪太子、伪公主等,皆付回回以银,或贷之民而行其息。一铤之本,展转十年后,其息一千二十四铤。或市百货而贸迁,或托夜偷而责偿于民。

霆见鞑人只是撒花,无一人理会得贾贩。自鞑主以下,只以银与回回,令其自去贾贩以纳息,回回自转贷与人,或多方贾贩,或诈称被劫,而责偿于州县民户。大率鞑人止欲丝、铁鼎、色木,动使不过衣食之需。汉儿及回回等人贩入草地,鞑人为之,回回又以物置无人之地,却远远车望,才有人触着,即来昏赖。回回之狡心最可畏,且多技巧,会诸国言语,真是了得。

其官称,或“赞国王”,或“权皇帝”,或“郡王”,或“宣差”。诸国亡俘或曰“中书丞相”,或“将军”、或“侍郎”、或“宣抚运使”,随所自欲而盗其名。初无宣麻制诰之事。

霆尝考之,鞑人初未尝有除授及诸俸,鞑主亦不晓官称之义为何也。鞑人止有虎头金牌、银牌,或有劳自出金银,请于鞑主许其自打牌,上镌回回字,亦不出于“长生天底气力”等语尔。外有亡金之大夫,混于杂役,随于屠沾去为黄冠,皆尚称旧官。王宣抚家有推车数人,呼“运使”、呼“侍郎”。长春官多有亡金朝士,既免跋焦,免贱役,又得衣食,最令人惨伤也。

其民户,体统十人谓之排子头,自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各有长。

其国禁草生而地,遗火而草者,诛其家;拾遗者、履阈者、筮马之面目者、相与氵㸒奔者,诛其身;食而噎者、口鼻之衄者,罪其心之不吉;轴毳帘而外者,责其心系鞑主之颈;骑而相向者,其左而过,则谓之相顺;食人以肉,而接以左手,则谓之相逆;酌乳酪而倾器者,谓之断后;遭雷与火者,尽弃其资畜而逃,必期年而后返。

霆见鞑人每闻雷霆,必掩耳,屈身至地,若蝉避状。

其赏罚,则俗以任事为当然,而不敢以为功。其相与以告戒,每曰其主遣我火里去、或水里去,则与之去,言及饥寒艰苦者,谓之<角>(<角>者,不好之谓)。故其国平时无赏,惟用兵战胜,则赏以马或金银牌,或竹丝缎。陷城则纵其掳掠子女、玉帛,掳掠之前后,视其功之等差,前者插箭于门,则后者不敢入,有过则杀之,谓之按打奚,不杀则充八都鲁军(犹汉之死士)。或三次,然后免。其罪之至轻者,没其资之半。

霆见其一法最好,说谎者死。

其犯寇者,杀之,没其妻子、畜产,以入受寇之家。或甲之奴盗乙之奴物,皆没甲与奴之妻子、畜产而杀其奴及甲,谓之断案主,其见物则谓之撒花,予之,则曰捺杀,因鞑语好也。不予,则曰冒,鞑语不好也。撒花者,汉语好也。

其骑射,则孩时绳束以板,络之马上,随母出入;三岁索维之鞍,俾手有所执射,从众驰骋;四五岁挟小弓、短矢;及其长也,四时业田猎,凡其奔骤也,立而不坐,故力在跗者八九,而在髀者一二。疾如飚至,劲如山压,左旋右折,如飞翼。故能左顾而射右,不持抹秋而已。

其步射,则八字脚步阔而腰蹲,故能有力而穿札。

霆见鞑靼耆婆,在野地生子才毕,用羊毛揩抹,便用羊毛包裹,束在小车内,长四尺,阔一尺。耆婆径扶之马上而行。

其马野牧,无刍粟。六月餍草始肥。牡者四齿则扇,故阔壮而有力,柔顺而无性,能风寒而久岁月。不扇,则反是耳。易嘶骇,不可设伏,蹄锲薄而怯石者,叶以铁或以板,谓之脚涩。凡驰骤勿饱,凡鞍解,必索之而仰其首,待其气调息平,四蹄冰冷,然后纵其水草,牧者谓之兀剌赤。回回居其三,汉人居其七。

霆尝考鞑人养马之法。自春初罢兵后,凡出战归,并恣其水草,不令骑动,直至西风将生,则取而之,执于帐房左右,啖以些少水草。经月膘落,而日骑之数百里,自然无汗,故可以耐远而出战。寻常正行路时,并不许其吃水草,盖辛苦中吃水草,成膘而生病。此养马之良法,南人反是,所以多病也。其牡马留十分壮好者,作移剌马种外,余者都扇了。所以无不强壮也。移剌者,公马也。不曾扇,专管骒群,不入扇马队,扇马、踝马各自为群队也。马多是四、五百匹为群队,只两兀剌赤管。手执鸡心铁挝以当鞭棰,马望之而畏。每遇早晚,兀剌赤客领其所管之马环列于主人帐房前,少顷各散。每饮马时,其井窟止可饮四五马,各以资次先后来,饮足而去。次日复至,若有越次者,兀剌赤远挥铁挝,俯首驻足,无敢乱,最为整齐。其骒群,每移剌马一匹管骒群五、六十匹,骒马出群,移剌马必咬踢之,使归。或他群移剌马逾越而来,此群移剌马必咬踢之,使去。挚而有别,尤为可观。其鞍辔轻简,以便驰骋,重不盈七、八斤,鞍之雁翅齿前坚而后平,故折旋而不伤登;圆故足中立而不偏;底阔,故靴易入;缀登以革,故手柔而不滑;灌以羊脂,故不受雨而不断烂;阔不逾一寸,长不逮四总,故立马转身极顺。

其军,即民之年十五以上者,有骑士而无步卒,人二三骑或六七骑谓之一钭(都由切,即一队之谓)。武酋、健奴自鸠为伍,专在主将之左右,谓之八都鲁军,曩攻河西女真诸国,驱其人而攻其城。

霆往来草地,未尝见有一人步行者。其出军,头目骑一马,又有五六匹或三四匹自随,常以准备缓急,无者亦一二匹。

其军器有柳叶甲、有罗圈甲(革六重)、有顽羊角弓(角面连靶通长二尺)、有响箭(即鸣镝也)、有驼骨箭、有批针,剡木以为栝,落鹏似为翎;有环刀,效回回样,轻便而犀利,靶小而褊,故运掉也易;有长、短枪,刃板如凿,故着物不滑,可穿重札;有防牌以革编绦,否则以柳,阔三十寸,而长则倍于阔之半;有团牌,时前锋臂之,下马而射,专为破敌之用;有铁团牌,以代兜鍪,取其入阵转旋之便;有拐子木牌,为攻城避炮之具。每大酋头项各有一旗,只一面而已(以次人不许置),常卷常偃,凡遇督战,才舒即卷。攻城则有炮,炮有棚,棚有纲索以为挽索者之蔽,向打凤翔,专力打城之一角,尝立四百座,其余器具不一而足。其长技,弓矢为第一,环刀次之。

霆尝考之,鞑人始初草昧,百工之事无一而有,其国除孽畜外,更何所产?其人椎朴,安有所能?止用白木为鞍,桥以羊皮,橙亦剜木为之,箭镞则以骨,无从得铁。后来灭回回,始有物产,始有工匠,始有器械。盖回回百工技艺极精,攻城之具尤精,后灭虏金虏,百工之事于是大备。

其军粮,羊与沸马(手捻其乳曰)。马之初乳,日则听其驹之食,夜则聚之以,贮以革器、Е洞数宿,微酸,始可饮。谓之“马奶子”。才犯他境,必务抄掠,孙武子曰“因粮于敌”是也。

霆尝见其日中马奶矣,亦尝问之。初无拘于日与夜,之之法,先令驹子啜教乳路来,即赶了驹子,人即用手下皮桶中,却又倾入皮袋撞之,寻常人只数宿便饮。初到金帐,鞑主饮以马奶,色清而味甜,与寻常色白而浊、味酸而膻者大不同,名曰“黑马奶”,盖清黑。问之,则云此实撞之七八日,撞多则气清,清则不膻,只此一处得饮,他处更不曾见。五食之奉如此。又两次,金帐中送葡萄酒,盛以玻璃瓶,一瓶可得十余小盏,其色如南方柿汁,味甚甜,闻多饮亦醉,但无缘得多耳。回回国贡来。

其行军常恐冲伏。虽偏师亦必先发精骑,四散而出,登高眺远,深哨一二百里间,掩捕居者、行者以审左右前后之虚实,如某道可进、某城可攻、某地可战、某处可营、某方敌兵、某所粮草,皆责辨哨马回报。如大势军马并力胃集,则先烧琵琶,决择一入以统诸部。

霆见鞑人未尝屯重兵于城内,所过河南北郡县,城内并无一兵,只城外村落哨马星散摆布,忽遇风尘之警,哨马响应,四向探刺,如得其实,急报头目及大势军马也。

其营必择高阜,主将驻帐必向东南,前置逻骑,鞑语“托落”者,分番警也(惟前面无军营)。帐之左右与帐后诸部军马,各归头项,以席而营。营又贵分,务令疏旷,以便刍秣。营留二马,夜不解鞍,以防不测;营主之名即是夜号,一营有警,则旁营备马,以待追袭。余则整整不动也。惟哨马之营则异于是,主者中据,环兵曰表,传木刻以代夜逻(即汉军传箭法)。秣马营里,使无奔逸,未暮而营,其火谓之“火铺”。及夜则迁于人所不见之地,以防夜劫,而火铺则仍在于初营之所,达晓不动也。

霆见其多用狗铺,其下营直是日,要审观左右营势。

其阵利野战,不见利不进。动静之间,知敌强弱;百骑不挠,可里万众;千骑分张,可监百里;推坚陷阵,全藉前锋;衽革当先,例十之三。凡遇敌阵,则三三五五四五,断不簇聚,为敌所包。大率步宜整,而骑宜分。敌分亦分,敌合亦合,故其骑突也,或远或近,或多或少,或聚或散,或出或没,来如天坠,去如雷逝,谓之“鸦兵撒星阵。”其合而分,视马之所向;其分而合,听姑诡之声以自为号。自迩而远,俄顷千里。其夜聚,则望燎烟而知其所战。宜极寒而无雪,则磨石而祷天。

霆见鞑人行军,只是一个不睹,是蛮逼而已,彼亦是人,如何不怕死?但自用师南侵日,少曾吃亏,是胆愈壮,而愈无敌也。鞑人粮食因只是车马随行,不用运饷,一军中宁有多少鞑人,甚余尽是亡国之人。鞑人随行羊马,自食尚不足,诸亡国之人亦须要粮米吃。以是知不可但夸鞑人之强,而不思在我自强之道也。

其破敌,则登高眺远,先审地势,察敌情伪,专务乘乱。故交锋之始,每以骑队轻突敌阵,一冲才动,则不论众寡,长驱直入。敌虽十万,亦不能支。不动则前队横过,次队再冲。再不能入,则后队如之。方其冲敌之时,乃迁延时刻,为布兵左右与后之计。兵既四合,则最后至者一声姑诡,四方八面响应齐力,一时俱撞。此计之外,或臂团牌,下马步射。一步中镝,则两旁必溃,溃则必乱,从乱疾入。镝或见便以骑蹙步,则步后驻队驰敌迎击。敌或坚壁,百计不中,则必驱牛畜或鞭生马,以生马搅地,敌阵鲜有不败。敌或森戟外列,拒马绝其奔突,则环骑疏哨,时发一矢,使敌劳动。相持既久,必绝食或乏薪水,不容不动,则进兵相逼。或敌阵已动,故不遽击,待其疲困,然后冲入;待其兵寡,然后则先以土撒,后以木拖,使尘冲天地,疑兵众,每每自溃;不溃则冲,其破可必。或驱降俘,听其战败,乘敌力竭,击以精锐;或才交刃,佯北而走,诡弃辎重,故掷黄白,敌或谓是城败,逐北不止,冲其伏骑,往往全没。或因其败而巧计取胜,只在乎彼纵此横之间,有古法之所未言者。其胜则尾敌袭杀,不容逋逸。其败则四散进,追之不及。

其军马将帅,旧谓之十七头项。忒没真(即成吉思,死后,其军马兀突解之母令自领之)。伪大太子拙职(已杀死了),伪二太子茶合<角>(见出戌回回国),伪三太子兀窟<角>(即令鞑主),伪四太子驼栾(自河南归,病死。以上四人并忒没真子)。忒没哥窝真(或呼为窝阵,又呼为袅圣大王,忒没真弟。)、控只<角>(忒没真之侄,兀窟<角>之弟。)、拨都马(忒没真之婿)、白撕马(一名白撕卜,即白鞑伪太子,忒没真婿。伪公主阿剌罕之前夫)、暮花里国王(黑鞑人力传窝之父、察剌温之祖也)、纥忒郡王(黑鞑人)、萧夫人(契丹人。专管投拜户炮车)、阿海(契丹人。元在德兴府)、秃花(即阿海之弟,元在宣德府)、明安(契丹人。今行者憨搭燕京大哥卜其子也)、刘伯林(汉人中第一万户),兵数多寡,不得而知。但一夫而数妻,或一妻而数子,昔稀今稠,则有增而无减。今之头项,又不知其几,老酋宿将,死者过半。曩与京虏交兵,今关河之间,如速不<角>忒、没<角>忒、塔察尔(今名奔盏)、按察尔却尚无恙,然战不休,则续能兵者,又似不乏。

霆见其俗,一夫有数十妻,或百余妻,一妻之畜产至富。成吉思立法只要其种类子孙蕃衍,不许有妒忌者。今鞑主兀窟<角>丙午生胡,而黑鞑人少髯,故多必贵也。霆在金帐前,忽见鞑主同一二人出帐外射宫。只鞑主自射四五箭,有二百步之远。射毕,即入金帐。

其头项分戍,则窝真之兵在辽东,茶合<角>之兵在回回,拨都附马之兵在河西,各有后顾之忧。黑鞑万户八人,人不满万,但伯叔、兄弟、子侄、亲戚之兵不隶万户之数。万户四人,如严实之在郓州(今东平府是也。),则有山东之兵。史天翼(即史三)之在真定,则有河东、河北之兵。张柔之在满城(保州属县),则有燕南之兵。刘黑马(伯林之子)之在天城(西京属地),则有燕蓟山后之兵。他虽有领众者,俱不若此四人兵数之多,事力之强也。如辽东、河西、回回诸国之又在汉万户之外。

霆在草地,见其头目民户车载辎重,及老少畜产,尽室而行,数日不绝,亦多有十三四岁者。问之,则云此皆鞑人调往征回回国,三年在道,今之年十三四岁,到彼则十七八岁,皆已称胜兵。回回诸种,尽已臣服,独此一种回回,正在西州后门相对。其国之城三百里,出产甚富,地暖,产五谷、果木,瓜之大合抱,至今不肯臣服,茶合<角>征之数年矣,故此更增兵也。

其残虐诸国,已破而无事者,东南曰鞑金虏(女真);西北曰奈蛮(或曰乃满),曰乌鹆,曰速里,曰撒里鞑、白杌里(回回国名);正北曰达塔(即元鲁速之种),曰蔑里乞;正南曰西夏。已争而未竟者,东曰高丽,曰辽东万奴(即女真大金国),厥相王贤佐,年余九十,有知来之明;东北曰妮叔,曰那海益律子(即狗国也。男子面目拳块,而乳有毛,走可及奔,女子侏丽,鞑攻之而不能胜);西南曰斛速益律子(水鞑靼也),曰木波(西番部领不立君);西北曰克鼻梢(回回国,即回讫之种),初顺鞑,后叛去,阻水相抗。忒没真生前常曰:非十年工夫,不可了手,若待了手,则残金种类又毓盛矣。不如留茶合<角>镇守,且把残金绝后,然后理会。癸巳年,茶合<角>尝为太子所劫。曰胫{艹马}(黑回回国。其地不雨,卖水以为国);正北曰辣吸绐(黑契丹;名契丹,一名大丹,即大石林国)。或削其国,或俘其众,如高丽、万奴、狗国、水鞑靼、木波皆可置而不问,惟克鼻梢一国稍武,余烬不扑,则有燎原之忧,此鞑人所必争者。

霆见王<楫戈>云:某向随成吉思攻西夏,西夏国俗,自其主以下皆敬国师,凡有女子,必先以荐国师,而后敢适人。成吉思灭其国,先脔国师。国师者,比丘僧也。其后随成吉思攻金国凤翔府,城破而成吉思死。嗣主兀窟<角>含哀云:金国牢守潼关、黄河,卒未可破。我思量凤翔通西川,投南必有路可通黄河。后来遂自西川迤逦入金,房出浮光,径造黄河之里,竟灭金。盖鞑人专求马蹄实路,又使命临发草地。楚材说与大使:你们只恃着大江,我朝马蹄所至,天上天上去,海里海里去。

其从军而死也,驼其尸以归,否则罄其资橐而瘗之。

霆见其死于军中者,若奴婢能自驼其主尸首以归,则给以畜产。他人致之,则全有其妻子、畜产。

其墓无冢,以马践蹂,使如平地。若忒没真之墓,则插矢以为垣(阔余三十里),逻骑以为衡。

霆见忒没真墓在泸沟河之侧,山水环绕,相传云忒没真生于斯,即死,葬于斯,未知果否。

霆初归自草地,尝编叙其土风俗。及至鄂渚,与前纲书状官彭大雅解,后各出所编以相参考,亦无大辽绝。遂彭所编者为定本,间有不同,则霆复书于下方。然此亦述大略,其详则见之《北征日记》云。嘉熙丁酉孟夏朔,永嘉徐霆长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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