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管理与职业修养 · 邹韬奋 · Chapter 13 of 73

一〇 当面和背后

传硕公版书

一〇 当面和背后

在民主的环境里(这里指的是本店,下同。)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交换意见,沟通意见,由此尽量反映公意。有什么优点应该发扬吗?有什么缺点应该纠正吗?有什么好办法要提出吗?有什么委曲要申诉吗?有什么事情不赞成吗?一切的一切,都须偏劳我们的这张嘴巴把心里的意思说出来,别人是无从悬揣的。所以我们应该鼓励人有话要说,不要闷在肚子里。但在民主的环境里,所谓有话要说,也有它的相当的途径,不是张开嘴提高嗓子随处乱说,或只是在茶余饭后,或躺在床铺上未入睡乡以前,或挥毫写私信的时候,和二三“知己”的朋友们发发牢骚便算是尽了言责,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要说的话虽出了口,比闷在肚里算是胜一筹,但是有机会听到的只是二三“知己”之友,即令说的话是千对万对,也不过彼此付之一叹而已,有关系的负责人或有关系的领导机构,还是蒙在鼓中,无从而改善之。说的话如果是不对的,或是与事实不符的,有关系的负责人或有关系的领导机构因为无从听到,也无从解释,徒然使不正确的话语暗中传播,也许还要影响到同人的工作情绪,间接在或多或少地破坏本店的事业。无论是前者或后者,如有这样的情形存在,都是本店的损失。要避免这种流弊,我们要提倡有话当面说,不要背后说。这里所谓“当面说”的对象,尤其是有关系的负责人或有关系的领导机构。(同人自治会分组当然也是“当面说”的良好场合,但是讨论有了结果之后,要发生实际效力,有许多事,还是要对有关系的负责人,或有关系的领导机构提出。)

至于参加领导机构的同事,也是要养成有话当面说,不要背后叽哩咕噜另来一套。这里所谓“当面说”的场合,当然是指会议的时候。会议所以成为“民主”的一个重要过程,就是因为在会议中,可由各人尽量贡献所见,由共同讨论得到一个比较合理或适当的结果,作为实行的根据。如有人参加会议时有话不说,使会议中无从得到他的贡献,却在会议以后大发议论,这是根本不忠实于民主,应该自己感到惭愧的。

以上所提出研究的,是“当面和背后”的一个方面。但是如果我们再作进一步的研究,还可以发现“当面和背后”的另一面,那就是“当面”和“背后”的不一致。有时虽然当面说了,和背后的并不一致。试举一二例子:有一位同事曾有一个时期参加领导机构,参加讨论加薪。在开会的时候,主席将经理会同总务部拟定的名单及所附注的应加数量,提交与会者共同讨论,讨论的结果,众无异议,由与会者在单上分别签字,以示负责。会后有一位同事嫌加得少了,责问与议者那位同事,责备他为什么签字。在事实上,当开会讨论的时候,负责人对于整个经济情形有报告,对每一个同事的考绩情形也有报告,大家共同讨论之后,认为是相当合理的,所以各人都表示同意,那位与议的同事也表示过意见,也表示同意。他有话也已经当面说了,并没有表示异议。但是在会后经一位同事责备了一句,你猜他的态度怎样!他说:“我签字只是陪陪他们而已,反对有什么用!”他在“背后”和在“当面”完全不一致了。这完全是不负责任,没有肩膀的态度!如果整个领导机构中各人都采用这种不负责任没有肩膀的态度,还能起什么领导的效用吗?对任何事如有卓见,应该在会议时当面力争,倘若当面是一种态度,背后又是另一种态度,这是不对的。

还有一个例子是有一位同事做错了事,我当面对他详尽解释的结果,他在当面是自己切实认错了,同时还接受了领导机构对于此事的集体决议,但是后来他在背后却仍然不认错,仍然大发牢骚。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当面和背后”的不一致。他如果在当初认为不错,尽管提出理由,不必认错,不但对负责人个人而已,对于领导机构也可以提出理由反对负责人的意见,使领导机构根据所提出的理由加以讨论公决。再退一步说。在当时虽认错,虽已接受领导机构的决议,事后忽然发现自己并没有错,还可以向负责人及领导机构提出理由,要求复议,这都是可用的正当的手续。否则当面是一种态度,背后又是另一种态度,这是不对的。要实行民主的纪律,当面和背后要一致。

✦ You read 一〇 当面和背后

Don't lose your spot.

Free account remembers where you stopped across all 12,000 books. Pro unlocks pinyin on every line, modern Mandarin translations, AI rewrites, audio read-along, and the workbook — for $2.50/month, billed annua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