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要义 · 梁漱溟 · Chapter 4 of 16

第二章 从中国人的家说起

传硕公版书

第二章 从中国人的家说起

一冯友兰氏的解释

我们于前章所列举中国文化十四特征中,可以从任一点入手,来进行研究。现在就以中国人的家在其社会组织中实际生活中之特见重要(第七特征),这一点上起始走。

家庭在中国人生活里关系特见重要,尽人皆知;与西洋人对照,尤觉显然。现在就是要追问其所以然之故。冯友兰先生近著《新世论》一书,有“说家国”“谈儿女”等篇,似在解答此问题。他大致是本于唯物史观,以一方在产业革命前,一方在产业革命后,彼此生产方法不同来解释的。他先阐明:凡未经过产业革命的地方,无论这地方是东是西,生产方法在某一阶段内,都是以家为本位;是即谓之生产家庭化。在经过产业革命的地方,主要是用机器生产,即打破了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而是以社会本位行其生产;是即谓之生产社会化。于是他就说:

在生产家庭化的社会里,人之依靠社会是间接的。其所直接依靠以生存者,是其家。但在生产社会化的社会里,社会化的生产方法打破了家的范围。人之所直接依靠以生存者,并不是家,而是社会。

他随着又强调这是两套不同的文化:

在某种的生产方法之下,社会必须有某种组织,人必须有某种行为。对于人此种行为之规定,即是道德。(中略)生产方法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因为用某种生产方法,必须用某种生产工具。如某种生产工具尚未发明,则即不能用某种生产方法,人亦不知有某种生产方法。所以生产方法随着生产工具而定,社会组织随着生产方法而定,道德随着社会组织而定。生产方法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所以社会组织及道德亦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

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即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即有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制度。在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制度中,所有一切的社会组织均以家为中心。所有一切人与人的关系,都须套在家的关系中。在旧日所谓五伦中,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关于家的伦已占其三。其余二伦,虽不是关于家者,而其内容亦以关于家的伦类推之。如拟君于父,拟朋友于兄弟。

(上略)我们可以说,所谓产业革命者,即以以社会为本位的生产方法替代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以以社会为本位的生产制度替代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中略)因此,在经过产业革命的社会里,一个人不能在他家内谋生,他必须离了他的家去谋生。因此他的行动,即不能以家为本位,亦不必以家为本位。民初人对于这一点完全不了解,以为人可以随所意欲,愿行什么社会制度即行什么社会制度。对于中国人之以家为一切的出发点集中点,他们特加攻击,认为此是中国人的大短处大坏处。他们不知道,凡是在生产家庭化的社会中之一,都是如此。这亦不是什么短处坏处;这是生产家庭化的社会所需要;这是生产家庭化的社会的制度,民初人不知将一套制度作一整个看,而只枝枝节节,看见不合乎他们的成见者,即指为不合。(下略)

当然地,在他看这两套文化,恰是一古一今,并非什么中西不同;中国今天正处在如何转入现代化之一过渡时代中。此即在前章所曾征引过的卢作孚先生书中,其见解亦复差不多。不过他没有用“生产家庭化”、“生产社会化”这种名词。他只解释说:

因为农业民放的经济单位,非常简单;简单到一个经济单位,只需要一个家庭。所以农业民族的社会生活,就是家庭生活。纵然有时超越了家庭范围,然而亦是家庭关系扩大的。

其所谓农业,是指旧日未曾工业化的农业,未曾现代化的农业而言;所以意思上都是差不多的。

二反证冯说未尽是

冯卢两位的见解,自有一部分是处,且亦代表了时下一般人的见解。我们应予检讨者--

中国人特重家庭伦理,蔚成家族制度,虽相沿自古,但各时各地亦有变化不同。例如战国时代就有相当变动,特别是商鞅变法的秦国。据史书所载: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父借耒+?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嗜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然并心而赴时,犹曰蹶六国兼天下,功成求得矣。(见《汉书·贾谊传》)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见《史记·商君列传》)

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同上)

当时商君的意思,是站在国家立场,实行军国主义,奖励耕战,用以对外。所以必要打破家族,而使个人直接国家。关于这一点,证据甚多。例如他实行一种户籍法:(1)(据陈启天著《商鞅评传》中说:世界历史上首先实行户籍法的国家,要推中国;中国首先创行户籍法的人即是商君。此话未知其可信否,故未以入吾文。陈著系商务出版。)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见《商君书·境内篇》)

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见《去强篇》)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见《垦令篇》)

还有其他类乎后世保甲法者,类乎后世兵役法者,种种组织民众的办法,此不具引。看所谓商君作法自毙的“舍人无验者坐之”一句,似乎还有国民身分证之一物。其《农战篇》中固说:“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又说明要“抟”才可以“强”。总之,无非是国家要直接掌握其人民。其势便不容家庭家族在中间横梗、牵掣而弛散其组织关系。明眼人当可看出,在欧洲亦正是这种情形;或说,这种情形正是欧洲的情形。生产工具生产方法之进步,绝不是使家庭家族解体的唯一因素。当时秦国的生产工具生产方法有无改进,现已无从详考,谁亦说不清。在我想冯先生怕亦不会固执地说,当时必然有改进的话罢!经济诚然可说是一切上层建筑(道德法制等)的基础;但必谓一切上层建筑都是被决定的,则亦不然。即如秦国当时,怕正是倒过来由上层建筑(新法)而促进其经济起大变化罢。

再举第二个例。欧洲的瑞士于1907年新颁民法,颇重家庭制度。(1)(瑞士之看重家庭制度,自必有其积极理由,我们还不清楚。在消极一面,亦许为瑞士是一永久中立国,不需行军国主义,时刻准备对外,有如商鞅在秦之所为罢。)在其第三三一条以下,特置家权一节,其最重要为家主共有,且于亲权之外并立家长权。但我们却不晓得瑞士到这20世纪来了,是不是还未曾经过产业革命呢?

还有第三个例是苏联。由于我平素爱留心之故,使我觉察近年苏联,在妇女问题上婚姻问题上家庭问题上是有变化了。在我手册所记下的,有下列各材料为证--

(一)1939年2月24日大陆报载《莫斯科的转变》一文(据西风节译),是新到过苏京的人所作报道。其第四条有云:家庭生活的重要性亦恢复了。十年前口号是“国家是最好的儿童保护人”,而今则莫斯科公立学校校长却公然对人说:“儿童的教导者实在是家长而非学校”。

(二)1943年2月22日桂林《大公报》载一长篇关于苏联的报道,有这样的话: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是清教徒式婚姻看法的恢复。离婚虽仍属可能,却并不容易了。工人农人中离婚者,更属绝无仅有。家庭又成了根深蒂固的组织,被认为民族生命的基石。

(三)1944年3月5日纽约《前锋论坛报》载苏联中央委员奥罗加米希可娃访问记一篇,经张君劢夫人王释因女士译出,刊在重庆《民宪》第一卷第二期上,并附志了一段话:“记得1932年我从德国回来,怀着思亲念子心情,经过莫斯科,看到最新典型的俄国妇女,又看到一切家庭社会化的机关,如托儿所、如公共食堂等,给我精神上一种新剌激,使我起了莫名的怅惘。我觉得如果人类理想,单是社会主义与个人主义两个极端的发展,那末苏联社会制度之完全实现,即是人类生活之极端集体化与机械化,由于家庭制度之废除,将使人类天性之爱,夫妇亲子之情,皆不复存在;而人群生活之冷酷将不可以想像。”(下略)但事实没有如王女士所顾虑那样演下去,苏联终于转变了。那篇苏联女中央委员访问记,主要叙述苏联把女子教育和男子教育从小学到大学彻底分开。这是战前所决定者,虽德人侵苏,在战争中还要实行。米希可娃说:“女人毕竟是一个女人。我们以前忽略了对女子所应有的特别教育,即她们如何成为贤妻良母所需要的教育。”

试问苏联这种转变--初时家庭几于可废,入后家庭制度又被看重而巩固起来--如冯先生之说,将又是随着其生产工具生产方法有什么更不同的变动而来呢?不待言,而知其不然了。

从上三个事例(秦、瑞士、苏联)来看,冯说之未尽是既甚明白。家庭在中国人生活里之所以特重,亦就非“生产家庭化”单这一点所能解释了。除此之外,冯卢两位还有一种错误。如卢说:农业的经济单位,非常简单;简单到一个单位只需要一个家庭。如冯说:生产家庭化的社会里,家是一个经济单位。它固亦不能离开别的经济单位(家)而存在,而可以彼此有种种关系,但不能融为一体。他们两位恰是以中国这样一家一家的小农小工小商,误会为中古经济之一般的方式。不知道事实恰相反,像中国这样情形实为世界他方所稀有。关于此层,看后面几章便明白。

三文化之形成及其个性

中国一直是一个没有经过产业革命的农业社会;中国传统的风教礼俗,无疑地自要与它相适应。尤其有见于二千年文化颇少变革,更不难推想其间(经济基础与其上层建筑之间)相互适应已达于高度,上下左右扣合紧密。但我们没有理由可以遂行论断一切中国风教礼俗,就为这种经济所决定而形成。相反地,说不定中国生产工具生产方法二千余年之久而不得前进于产业革命,却正为受了其风教礼俗的影响。--此层随后可以谈到。

经济为人生基本之事,谁亦莫能外,则在全部文化中其影响势之大,自不难想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而家庭制度不得不变。固亦人所共见之事实。但仍不能说它在文化中片面具有决定力。霍布浩士(L.T.Hobhouse)著《简单民族中的物质文化与社会制度》一书,曾想设法求出社会制度和物质文化间的相关系数来,结果是相关系数并不大。民族学上的材料,显出文化的各部间可以有各种不同配合,其例不胜枚举。(1)(此据费孝通译W.F.Ogburn著《社会变迁》,商务出版。)黄文山先生在其文化学(culturology)建设论中(2)(见黄著《文化学论文集》,中国文化学学会在广州印行版。),引有吴景超先生的三句话:

一、同样的生产方式,在不同时间与空间内,与不同的制度及思想并存;

二、文化中别的部分有变动,而在其先找不到生产方式有何变动;

三、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之下,却找到相同的制度及思想。黄先生又引人类学权威鲍亚士(FranzBoas)的话,指出“经济条件无疑地比地理条件与文化间之关系较密切,因为经济即构成文化之一部分;然它不是唯一决定者,它一方决定,一方被决定”。就在马克思、恩格斯,虽创为唯物史观,其持论亦并不如流俗所传那样。根据恩格斯给布洛赫的信(1890年9月),即明白指斥如以经济为唯一决定因素即属荒唐;而肯定经济虽为根基,但其上层建筑如政治宗教等一切,亦同样地在历史过程中,有着他们的作用;而且亦影响于经济,有着一种交互作用。--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彼此间意见亦无甚不同。

经济不止无片面决定力,而且其势力将随着历史发展而渐减。我们可引杜根·巴兰努夫斯基(TuganBananousk)的话于下:

社会进化之初,社会一切生活与经济全然结合。(下略)社会进化渐高,社会行动便渐渐独立发达,放射线渐渐远离中心而行。要之,社会生活所造成之社会行动,很像一把梯子,其最下级全由直接生活的生产而成。升到高级,则经济的劳动对于各种社会行动之整体,其任务即渐渐减弱。因为满足高等欲望之行动,不大靠着经济的劳动。所以高等社会行动即有脱离经济而独立的意义,而不能认为受经济支配的产物,或是经济单纯的反射。历史之进步,其意义正是人类的精神化之进步;是人类生活重心点,由维持下等生活之欲望,而移于高等精神之欲望。

费孝通译W.F.Ogburn著《社会变迁》一书上说:文化中有几部分相互间有密切关联,亦有几部分较为独立些。“非物质文化”中比较密切适应于物质文化之一部分,可抽出来称之为“适应文化”(adaptiveculture)。当物质文化变迁时,它应即随之而变。但其变迁亦不一定能同时,有的时候落后甚久。且此种落后,正可说是一现代问题。--这又是从另一面来说了。然而其告诉不要作机械的看法则无不同。

米勒利尔(F.MüllerLyer)《社会进化史》上说“文化的原动力,显然在人的自身”。这因为文化中之一切,罔非出于人的发明与创造。而发明呢,经他胪陈许多事例之后,他结束说:

我们无论从哪方面考察发明的历史,都可以知道发明显然不是因为必要才有的。必要可以强迫人勤劳,但要闲暇才可以引起人的发明,发明不是像订货物一样,可以预定的。(1)(米勒利尔《社会进化史》第四卷第二章,陶孟龠+禾译本,商务出版。)

他又说“人的发明天才,不过就是其游戏本能。”我早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上亦曾说过:“文化这东西,点点俱是天才的创作,偶然的奇想;只有前后左右的缘,而没有因。”但我们初不否认必要与人之发明创造大有关系。必要会吸引人的注意力,让这地方可有较多发明创造的机会;它又可以使那些似不相干的发明创造引用到这地方来而发扬之,不致被湮没掉。这都是许多发明创造往往随着必要而来的原故。

却是我们不要以为文化就是应于人们生活所必要而来的--这是第一。必要亦不是客观的--这是第二。更不可把必要局限在经济这范围--这是第三。一切机械观所犯错误大抵不出此三点。明白这负面的三句话,而后再理会其正面原有的关系,自不落于机械观。方为善巧。

文化之形成,既非一无的,非机械的,因此所以各处文化便各有其个性。日本关荣吉著《文化社会学》一书,其全书的主张和立场,就是要以国民性、阶级性、时代性,去理解各个类型文化,而后于人类文化乃可得其正确的理解。我此处所云个性,盖相当于他所说之国民性。在他书内,曾就近代文化中之德谟克拉西,而指证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苏联人之间如何如何不相同。(1)(见关荣吉著《文化社会学》,张资平译本第116页,上海乐群书店出版。)此即他所谓国民性,我所谓个性之表见。请看今天战后世界,哪一国家不厌倦战争,谁个民族不相信民主?而卒之难得和合,深感龃龉,岂不为彼此文化间差异为之梗。而此文化差异,并不是文化程度问题,却是在文化个性上。关氏又指出此文化国民性之形成,其原于自然环境者固有之,但不足十分重视。譬如四面受海的包围,是英国和日本之所同;但当英国早已在海上称霸,而日本则一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未开海禁。

任何一处文化,都自具个性;惟个性之强度则不等耳。中国文化的个性特强,前于第一章已经陈说。中国人的家之特见重要,正是中国文化特强的个性之一种表现,而非第为生产家庭化之结果,自亦非生产家庭化的社会之通例,如冯先生所谓“共相”者。日本稻叶君山曾有如下的话:

保护中国民族的唯一障壁,是其家族制度。这制度支持力之坚固,恐怕万里长城也比不上。一般学者都说古代罗马的家族制度精神之覆灭,是基督教侵入罗马之结果。但中国自唐代有奈思特留斯派(景教)传入以来,中经明清两代之传教以讫于今,所受基督教影响不为不久,其家族制度却依然不变。且反转而有使基督教徒家族化之倾向。佛教在中国有更长久之历史;但谓佛教已降服于此家族制度之下,亦不为过。此真世界一大奇迹!我们说中国和欧美社会之间横划着一鸿沟,全不外这些事实。(1)(稻叶原作似刊于日文杂志,《东方杂志》载之,题为《中国社会文化之特质》。此据双流刘鉴泉先生所著《外书》第二册转引。)

再从太虚法师的文章里(2)(此据黄文山先生《文化学论文集》第180页转引。),又可证实了上面关于佛教一部分的话:

佛教的僧伽制度,本为平等个人和合清众的集团,但到中国亦成中层家族的大寺院及下层家族的小庵堂;只有家族的派传,无复和合的清众。此可见家族化之普及与深入。

还有史学家雷海宗教授亦说过:

佛教本是反家族的或非家族的,但传入中国后,就很快地中国化。(中略)超度七世父母的盂兰盆会,在一般人意识中,是佛教的最大典礼。至于与家族无关的佛学奥义,并非一般信仰所在。把一种反家族的外来宗教,亦变成维持家族的一种助力。(见《智慧周刊》第四期《时代的悲哀》一文)

据我们所知佛教基督教都是家族制度的敌人,本是不相容的(详见后文),乃竟如此。此可见中国家族制度之强固为何如,因此,黄文山先生在其《从文化学立场所见的中国文化及其改造》一文中,就郑重地说:

我深信中国的家族伦理,实在是使我们停留在农业生产,不能迅速地进入资本主义生产之唯一关键。(见黄著《文化学论文集》第181页)

照黄先生的话,则中国所以没有产业革命不能生产社会化者,正在此。那就是说:中国家族制度实在决定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命运,乃至中国整个文化的命运!这话是否足为定论,今且不谈。总之,中国人的家是极其特殊的,从我的引证这许多话里可以看出了。冯先生把它看成平常事,看成是产业革命前各处的通例,那一面是昧于本国文化,一面并且弄错了外国历史。

四阶梯观与流派观

严几道先生译甄克斯《社会通诠》而信其说,便欲在所谓图腾社会、宗法社会、军国社会三阶段中,为中国寻一位置。寻求不到适当位置,则对中国社会史不胜其怪讶,而终不自疑其所信是否可靠。近年人们又必欲把中国在封建社会资本社会二者间,安插下去。这都是对于人类社会进化误于“独系演进论”,误于一种“阶梯观”,现在冯著《新事论》一套说法,恰亦是轻信了这简单思想。

独系演进论(unilineardevelopment)是说文化演进各处都循着一条路线,其表现之不同等,便是代表此一条路线的各阶段。各阶段是固定的,而在时间上则有些民族进得快,有些进得慢;但他们总都会逐段前进,不会越级突过。阶级之划分,则学者间各有其说法。或则就整个文化划分阶段;或则就文化之某部门而划分之。大体说,这在今日看来已是四十年前乃至五十年前的旧观念。从近二三十年民族学和人类学之探究,他们的假说几乎已全被否认。不但整个文化难以划分为阶段,便是文化之某部门亦不能断其有一定阶段。例如:母系氏族未必先于父系氏族;乱婚亦不是最初社会现象;群婚亦不是以前的普遍制度;家族亦不是氏族以后的产物。宗教的演进阶段,不论是拉卜克的六阶段,斯宾塞的鬼魂崇拜,涂尔干温德的图腾阶段说,亦都不成立。艺术方面则几何体与写实体并没有先后次序。经济方面,狩猎、畜牧、农业三种生产方法,石、铜、铁三种器且,其次序亦都不是没有例外。(1)(林惠祥著《文化人类学》第42页,商务出版。)

这样的社会演进观念,实由十九世纪人类文明之突飞猛进,及达尔文进化论之影响,使得一些学者兴奋忘其所以,急于要寻出普遍规律,以解释人类是怎样由低级粗陋的原始生活,进步到灿烂的十九世纪文明顶点。一半猜谜,一半穿凿武断,急就成章;其方法实在是演绎的主观的,而非归纳的客观的,于科学不合。稍后出的学者,发觉其不对,乃一反其所为,只求了解某一小单位的真相,注意各别特殊情形,谨慎从事,不敢建立普泛原则理论。此即所谓批评派或历史派(CriticalorHistoricalSchool)。(本书大体上亦取这种就事论事的态度,将我所见到者说出来为止。)

有几种迷误见解,这里必须予以点醒。--

一种是把一切人类不分种族不分地域,都看成相同的。如所谓“只要是一个人体,它的发展无论红黄黑白,大抵相同。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亦正是一样。中国人有一句口头禅,说我们国情不同。这种民族偏见,差不多各个民族都有。中国人不是神、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什么不同。”(1)(语见郭沫若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吕振羽《中国古代史》亦采其说。)这完全是闭着眼睛说的话,不看事实;事实证明恰不然。

一种是对各处社会文化的不同,不容否认时,则持大同小异之说,以为不足重视。要知道问题就在小异上。在有机组织,其间一点不同,便全盘两样;在动的趋势上,则所谓“毫厘千里”是也。就如生物界中,植物动物亦只是大同小异而已;从生理解剖来看,猫狗和人更是大同小异。但这样混同起来,那么,什么学问亦不必讲了。

一种是恒进步论,以为历史总是前进的,一天一天都在前进中,动辄说“历史车轮”如何如何。这直是笑话。(2)(潘光旦著《人文史观》,有论姓氏婚姻家庭存废问题一篇,曾讥笑说古时人相信有运命鬼,十八世纪后半以后的欧洲人美洲人和今天的中国人却相信了一个进步鬼,可参看。)除是把全人类历史作一整体看,另当别论外;各时各地的历史何尝如此?进固有,退亦常有,盘旋而不进不退者亦有;那种种情态,简直难说得很。事例太多,随在可见,不烦枚举。如前第一章谈到中国古代颇有科学萌芽,后来转退化不见,即其一例。照我的论证,中国后二千年历史即陷于盘旋不进之中。设想任何民族,任何时期,都在日进无已,没有这事。

一种是循序渐进观,曾未意识到有躐等越级,或突变,或尚有他途难料度之事。此其自己虚构无据,如前已明。要知生命创进不受任何限制,虽然可能有其势较顺之顺序,却并无一定不易之规律。

照我们的见解,又是如何呢?

人类社会之进化,不外乎是沿着生物进化来的;二者同为宇宙大生命之表现,前者实为后者之继续。在根本原理上,盖不少相同或相通之处。在生物界中,并非有进无退;人类社会亦然。在生物界中,虽不妨有高下之第,却无必进之阶。譬如动物中有高等动物;高等动物中有灵长类;而人类又居其顶点。其间高下自是不等;但所有各类系各种别之在进化程中,则好似树上枝干分出横生,并非是一条线上的各阶段。进化论上是说人猿同祖,即两枝来自一干脉,说猿猴更进即为人类,那是没知识人的话。猿猴已自走向另一路去,何能再进化到人。纵观世界人类各族,此一文化,彼一文化,于形形色色不同之中,又浅深高下不等,正亦犹是。不可误以流派为阶梯。

然而文化界与生物界,亦有大不相同外。物种衍至今日,已属先天遗传之事,创新之机泯没难见。即以人工育种,改良之度至为有限。而人类文化虽根于本能却大体出于吾人后天之制作。时时可有创新,时时可以更改;尤其是其彼此间之交换传习莫之能御。因此,生物界中种与种是隔的;文化界中一国一国却是通的。牛无变马之可能,而东方的日本,数十年间竟可西洋化。在过去之世,不甚交通。一处一处各有机遇不同,其历史或进、或退、或盘旋而不进不退,不可一概而论。较其大体,不进者宁居多数。自近百年世界大交通以来,彼此剌激,互相引发,各处文化愈来愈相接近,可能最后通为一体。其间除高下悬绝,濒于消灭者不计外,大体上又皆有不容不进之势。

所以我们若把全人类历史作一整体看,略去各地各时那些小情节不谈,则前进之大势自不可掩。那么,演进论经修正后还是可以讲的。据说人类学界,近年又有“新演进论”出来。(1)(林惠祥著《文化人类学》第58页,商务出版。)他们没有了不可免的定律,而却有某种发展的原则或趋势,可以指出。他们所讲者,取概略形式,而容许特殊的变态。他们又发见“殊途同归”之理。旧说以为类同的事物皆打从同样历程而来;现在知道这样事甚少。而世界上类同的事物,由不同之历程而来者颇有之。其实,以我看人类文化前途,正应该把旧演进论之同途同归观念修改为殊途同归就对了。

如我判断,人类文化史之全部历程,恐怕是这样的:最早一段,受自然(指身体生理心理与身外环境间)限制极大,在各处不期而有些类近,乃至有某些类同随后就个性渐显,各走各路。其间又从接触融合与锐进领导,而现出几条干路。到世界大交通,而融会贯通之势成,今后将渐渐有所谓世界文化出现。在世界文化内,各处自仍有其情调风格之不同。复次,此世界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倒可能次第演出几个阶段来。

五申述夙见结束上文

上面大意,早曾见于我的旧著。所谓阶梯观与流派观,在十七年前出版之《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一书中,就提出说过。而其见解之所本,又在二十七年前出版之《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二三十年来,我对于中国文化的见解,自有不少修正与许多补充。但只是补充修正而已,没有根本改变过。

以下有四点意见,皆曾见于旧著,而现在为结束上文,需要在此处提醒一下:

第一,中国非是迟慢落后。--流俗有见于中国不及西洋之处颇多(例如西洋已经过产业革命,而中国还没有),便以为西洋进步快,捷足先登,中国进步慢,遂致落伍。其实错了。要知走路慢者,慢慢走,终有一天可以到达那地点;若走向别一路去,则那地点永不能到达。中国正是后一例。所以我曾说:假使西方文化不同我们接触,中国是完全闭关与外间不通风的;就是再走三百年,五百年,一千年,亦断不会有这些轮船、火车、飞行艇、科学方法和德谟克拉西产生出来。(1)(《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小字本第65页,商务版。)中国不是尚未进于科学,而是已不能进于科学;中国不是尚未进于资本主义,而是已不能进于资本主义;中国不是尚未进于德谟克拉西,而是已不能进于德谟克拉西。(2)(《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第97页,中华书局版。)

第二,中国已是陷于盘旋不进了。--中国走上了与西洋不同的路。而它在此路上,又走不出去;遂陷于盘旋不进。中国历史上只有一治一乱之循环,而不见有革命,即此盘旋不进之表露。我曾说它是“不痛不痒无可指名的大病”,假使没有外力进门,环境不变,它会要长此终古。我又指出它是“上下交相牵掣,自陷于绝境”。其所以致此之故,旧著两书已有所说明(3)(《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第203页;《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第97页。),本书将更详究。

第三,中国较之西洋,是因其过而后不及的。--例如科学和德谟克拉西,在中国皆曾有萌芽茁露,而且萌芽甚早。后来之不见,是萎缩荒废的。当其萎废时,不是无原无故忽然萎废;乃是它向别途发展去之结果。因此所以中国文化有些不及西洋处,亦有些高过西洋处。正因它有所超过,而后乃有所不及的。旧著均曾论及,本书更阐明此义。

第四,中国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早熟。--这是我二三十年来没有改变之根本观念。旧著已发其端,本书正图完成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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