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政治思想史 · 梁启超 · Chapter 14 of 42

第四章 政治与伦理之结合

传硕公版书

第四章 政治与伦理之结合

前既言之矣,凡国家皆起源于氏族,此在各国皆然。而我国古代,于氏族方面之组织尤极完密,且能活用其精神,故家与国之联络关系甚圆滑,形成一种伦理的政治。《尚书·尧典》曰:

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

九族者,上推高曾,下逮曾玄,《丧服小记》所谓“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由本身推算亲属也。百姓者,《楚语》云:

所谓百姓……者何也?……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是为百姓。

《尧典》此文,“百姓”与下“黎民”对举,《国语》屡言“百姓”,皆与“兆民”对举,是古代“百姓”,实为贵族专名。然则姓何自来耶?《楚语》此文言“物赐之姓”,《左传》亦云:“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隐八》)是谓姓为天子所赐,然《周语》又云:

伯禹……克厌帝心,皇天嘉之。胙以天下,赐姓曰姒。……胙四岳国,命为侯伯,赐姓曰姜。……

是又谓天子与侯伯之姓,并由天所赐。其实“姓”字从女生,《说文》云:“人所生也。”初民社会,先有母系然后有父系,邃古部落,皆从母以奠厥居,因各以所属母为徽别。故著姓如姚姒姬姜嬴嬛姞妊,字皆从女。百姓即群部落之义。言百者举大数耳。各姓之长,皆名曰“后”。其位相等夷,故曰“群后”,后世谓之诸侯。“群后”中有功德优越者,共戴为“元后”,后世谓之天子。“姓”与社会组织之关系略如此。《晋语》云:

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

然则百其姓者百其类。以今语释之,即一百个种族不同之社会也。故《尧典》以“平章”言百姓,意谓平等调和各异族云尔。

唐虞夏商所谓平章百姓者成绩如何,史无征焉。至于周而发明一绝妙之平章法,曰同姓不婚。《礼记·大传》云:

系之以姓……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足见夏商以前,未有此禁,有之自周始。质言之,则同种族之人不得互婚,凡婚姻必求诸异族也。此种制度,于我民族之发荣,有绝大影响,盖多数异族血统之混合,即大民族所由醇化也。周人自厉行此制,于是“百姓”相互间,织成一亲戚之网,天子对于诸侯,“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王制》),《诗》有之:“岂伊异人,兄弟甥舅。”(《伐木》)其大一统政策所以能实现者半由是。此制行之三千年,至今不变。我民族所以能蕃殖而健全者,亦食其赐焉。

以上所言者,异族相互间之关系也。若夫同族相互间,更有所谓宗法者以维系之,而组织愈极绵密,《礼记·丧服小记》及《大传》述其梗概如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

周人用此组织以规定各侯国内族属之关系,试为图以表之:

如是一国中,国君之外,更有唯一之百世不迁的大宗,有无数五世则迁的小宗,小宗之宗人,共宗其小宗,群小宗各率其宗人以宗大宗,大宗又率群小宗以宗国君。故《诗》曰:“君之宗之。”(《公刘》)言君与宗相待而成治也。荀子曰:“大夫士有常宗。”(《礼论》)言大宗也。晋师服曰:“大夫有贰宗。”(《左·桓二》)言小宗也。叔向曰:“肸之宗,十一族,惟羊舌氏在而已。”(《左·昭三》)言小宗条分广衍,虽迁后仍以族相属也。

宗法不惟行之国内而已,诸国相互间亦行之。孟子记滕之父兄百官称“吾宗国鲁先君”(《滕文公上》)。滕开国之君叔绣,为鲁开国之君周公之弟,周公为武王母弟,诸姬共戴之为大宗。故曰“吾宗国”也。如是诸侯又各率其宗以宗天子。荀子曰:“天子……圣王之子也……天下之宗室也。”(《正论》)故周之诸侯,称周曰“宗周”。

宗法又不惟行于王侯之支庶而已,一般平民亦有之。《左传》所记,晋有“翼九宗”(《隐六》),有“怀姓九宗”(《定四》),翼九宗为晋之支庶,怀姓即隗姓,乃当时狄(匈奴)种也。《传》又记“楚人执戎蛮子,致邑立宗,以诱其遗民”(《哀四》),又记“梗阳人有狱,魏戊不能断,以狱上其大宗也”(《昭二十九》)。此可见凡民皆各有宗,且可以随时增立。而宗之所在,即民之所归也。故《周官》云:“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五日宗,以族得民。”(《大宰》)言宗达于上下也。

如是国内各部分人民,各以“同姓从宗,合族属”(《大传》文)而统之于君,故曰“君有合族之道”(同上)焉。其立法精神何在?盖利用人类通性而善导之。故曰:“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同上)人莫不亲爱其父母,因父母而尊父母所自出之祖先,因祖先而敬及代表祖先之宗子,卒乃以宗子之关系联络全族,似此大规模的家族组织,遂成为政治上主要原素。再加以宗教的气味,而效力益强:“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郊特牲》文)尊祖观念与敬天观念相结合,推论之结果,可以认全人类为一大家族。故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中庸》文)吾侪若能对于宗法精神根本明了,则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文),所谓“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大学》文),庶几乎可以索解矣。

此种“家族本位的政治”,在当时利病如何,今不暇详述。要之此为后此儒家政治思想之主要成分,直至今日,其惰力依然存在,然社会组织既已全变,则其精神亦适为僵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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