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 · 戚继光 · Chapter 19 of 222
传硕公版书
第六.谨漏泄
练兵实纪-第六.谨漏泄
凡承受到军期密约号令,及关报贼情事宜文字,只可传到将领等人员自知,常作提备,不许漏泄令众人知之。如漏泄,致贼乘我者,军法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