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 · 戚继光 · Chapter 44 of 222

第三十一.申军纪

传硕公版书

第三十一.申军纪

练兵实纪-第三十一.申军纪

第三十一.申军纪

平时恃强凌弱,酗酒忿争,喧骤无礼,蹂取人果稼,作践人庐器,分别轻重治之,贯耳游营。奸淫人妇女,偷盗人财物,军法示众。以上有犯,但系同伙同队之人有一举首,余皆免罪。首者行赏,若互相容隐,同伙同队之兵俱以军法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