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宝鉴 · 范立本 · Chapter 17 of 23

治家篇 第十四 凡十六条

传硕公版书

治家篇 第十四 凡十六条

司马温公曰:“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勤俭常丰,至老不穷。

待客不可不丰,治家不可不俭。

有钱常备无钱日,安乐须防病患时。

健奴无礼,娇儿无孝。

教妇初来,教子婴孩。

太公曰:“痴人畏妇,贤妇敬夫。”

凡使奴仆,先问饥寒。

时时防火发,夜夜防贼来。

子孝双亲乐,家和万事成。

《景行录》云:“观朝夕之早晏,可以识人家之兴替。”

司马温公曰:“凡议婚姻,先须察其婿与妇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贵。婿苟贤矣,今虽贫贱,安知异时不富贵乎?苟为不肖,今虽富盛,安知异时不贫贱乎?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苟慕一时之富贵而娶之,彼挟其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养成骄妬之性,异日为患,庸有极乎?假使因妇财以致富,依妇势以取贵,苟有丈夫之志气者,能无愧乎?”

安定胡先生曰:“嫁女必须胜吾家者。胜吾家者,则女之事夫,必钦必戒。娶妇必须不若吾家者。不若吾家者,则妇之事舅姑,必执妇道。”

男大不婚,如劣马无缰;女长不嫁,如私盐犯首。

文中子曰:“婚娶而论财,夷虏之道也。”

司马温公曰:“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分之以职,授之以事,而责其成功。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称家之有无,以给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费,皆有品节,而莫不均一。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常须稍存赢余,以备不虞。”

顾东桥先生曰:“厚费以多营,不若省事以守俭。”

先儒云:“待客当洁不当丰,不惟不能继,亦非所以惜福。”

二眉曙青朱先生曰:“主人为一家观瞻。我能勤,众何敢惰?我能公,众何敢私?我既美衣美食,众何可受饥寒?我既男婚女嫁,仆婢须令得所。一夫一妇,天下之正道。孤阴寡阳,人间之缺陷。无子不敢不娶,有子多妾何为?或娶妾久而无出者,恐负彼青春,未免闺怨,又当及时为之觅良配而成室家。免了多少孽冤,解却多少缠缚。至于精气渐衰,年华渐迈者,对青镜而自生愁叹,尚问娇柔悦汝乎?知得岁月有限,黄金买我不出,美色窥我不见也。”

创业艰难,守者不易。前人用尽心力无非为儿孙计,后人深加体贴,不惟保全见在,益复广大门庭。不肖之子,视一切如土芥,弃之惟恐不速,甚至家无立锥,游手好闲,甘为人下而不知自耻,良可悼与!与其求人甚难,追悔不及,莫若慎之孑始,克勤克俭,早图万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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