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江的传记 · 胡适 · Chapter 15 of 24

十三 “大上海”的计划与实施(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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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大上海”的计划与实施(1926)

丁在君在民国十五年(1926)二月南下,参加“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的“卫灵敦中国访问团”的会议。

据辛丑(1901)条约原定的十三国赔款比率表,英国所得的赔款比例居第四位,占全数百分之十一有零。(俄国第一,占百分之二十九弱。德国第二,占百分之二十。法国第三,占百分之十六弱。日本第五,占百分之七?七三。美国第六,占百分之七?三二。)原定分三十九年付清,年息四厘。民国十一年(1922)十二月一日,英国政府通知中国政府,表示那年十二月一日以后应付的庚款,英国政府已准备用到于中英两国互有利益的用途上。但因为次年(1923)以后,英国经过两次大选举和两次政府更换,故这件退还庚款案延搁了两年多,到1925年3月,下议院才通过二读。原案主文是:1922年12月1日以后英国应得的庚子赔款得用于“教育的,或外交部长认为于中英两国互有利益的其他用途”。原案并规定组织一个“顾问委员会”,考虑何种用途于中英两国最有互惠的利益。

英庚款自从1922年12月1日以后,即保留作特别款项,不列入经常预算。从那一天算起,到预定的1945年庚款付清时止,总数约有七百万英镑,加上历年利息四百多万镑,合计全数为英镑一千一百十八万有零。(依当时的汇兑率,此数约合美金五千五百万元。)依照原定分期付款表,每年可得四十八万五千英镑。

这个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原案规定为十一人,其中至少须有女委员一人,中国委员二人。后因原拟的朱尔典(SirJohnJordan)死了,改定为中国委员三人。委员会主席为柏克司敦伯爵(EarlBuxton曾任邮传部长、商务部长、南非洲总督),副主席为卫灵敦子爵(ViscountWillingdon曾任印度孟买省长及马都拉省长)。女委员为安德生女爵士(DameAdelaideAnderson)。英国委员中有牛津大学华文教授苏狄尔(W.E.Soothill),有曼哲斯脱大学董事长倪丹爵士(SirC.Needham),有汇丰银行伦敦董事长阿提斯爵士(SirCharlesAddis)。中国委员三人为丁文江、王景春、胡适。

顾问委员会的英国委员在1925年在伦敦开会讨论当时在中英关系日趋恶化的形势之下,委员会的任务应如何进行。讨论的结果决议:指定三个英国委员和三个中国委员合组“中国访问团”,以卫灵敦子爵为团长,在中国会集,到各地征求各界的意见,然后商讨一个初步的方案,提出全体委员会作最后决定。这个“中国访问团”的英国委员,除团长之外,是苏狄尔教授与安德生女士。

卫灵敦子爵等三人是民国十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到上海的。在君和王景春先生都在上海。我从去年十月以来就在上海治病,没有回北京去。访问团的临时秘书庄士敦(R.J.Johnston)也来了。

从三月初起,这个庚款访问团开始工作。集会的地点在上海礼查饭店,在君和王景春先生和我也都搬来同住。访问团的日程,依据我的日记残本,大致是这样的。

三月的大部分,在上海听取中英两国人士意见。

三月二十七日到四月五日,在汉口。

四月七日以后,在南京。

四月十六日以后,在杭州。

四月下旬,在上海。

五月中旬,在北京。

五月下旬,在天津。

五月二十五日,卫灵敦团长代表访问团在天津发表一个书面的谈话,总结我们在各地听取的意见,说:我们不久即可拟具提出全体委员会的报告书,我们可以预告的是访问团一致主张设立一个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会应有全权管理退还的英国部分的庚款。这个书面谈话发表之后,访问团就回到北京开始写报告书。六月十八日安德生女士起程回国。六月十九日卫灵敦团长也离开北京回国了。王景春先生七月出国,经美国到伦敦开会。苏狄尔教授留在北京,七月里在哈尔滨和我会齐,同搭西伯利亚铁路去英国开会。

在上列的日程里,在君参加的是上海的先后各次集会,南京与杭州的访问。汉口之行,他好像没有参加。北京、天津的工作,他也没有参加。伦敦的全体委员会,他也不能参加。

孙传芳自任淞沪商埠督办,而请丁文江做淞沪商埠督办公署的全权总办,这是那年五月五日孙传芳在上海总商会招待上海各界的茶会上才正式宣布的。孙传芳在那天的演说里,还特别提到

丁先生这回本是为了中英庚款的事到上海来的。因为我相信他不会为私人的利益牺牲公家的利益,因为我相信这个人的能力可以做到“大上海”的政策的实现,所以我特别请他担任这件事。他现在竟肯担任这件事,也是因为他对于这个政策有信心。

在君为了中英庚款的事要南来,这是几个月之前预定的计划。孙传芳请他担任淞沪总办的事,他南下之前确不知道。孙传芳向他谈此事,已在卫灵敦子爵到上海之后了。在君先同我和王景春先生商量。我们都知道卫灵敦子爵(本名FreemanThomas)在议会多年,又有过多年的行政经验,是英国一个有名的政治家,所以在君要把这件事告诉他,请他依据他的政治经验,给他一点意见。卫子爵曾同他长谈几次,很恳挚的鼓励他勉力担负这一件重要而困难的责任。

据在君自己对我说的,当民国十四年八月孙传芳在杭州答应出兵援救江苏的时候,他曾问在君,奉军赶出江苏之后,他自己肯不肯来帮帮他的忙。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上海商埠督办或总办的事。在君最爱谈这一段故事,他说:

孙馨远说:丁先生,请你想想,你在哪一个方面可以帮我顶多的忙?

我说,我早已想过了。

孙问:哪一个方面?

我说:我曾想过,这时候中国顶需要的是一个最新式的、最完备的高级军官学校。现在的军官学校,甚至于所谓“陆军大学”,程度都很幼稚。里面的教官都太落伍了,不是保定军官学校出身,就是日本士官出身。这些军官学校的专门训练当然比不上外国同等的学校,而且军事以外的普通学科更是非常缺乏。所以我常说:中国的军事教育比任何其他的教育都落后。例如用翻译教课,在中国各大学已经废弃了二十年,而现在陆军大学的外国教官上课,还用翻译;学生没有一个能直接听讲的。足见高等军事教育比其他高等教育至少落后二十年。现在各地军官学校教出来的军官都缺乏现代知识,都缺乏现代训练,甚至于连军事地图都不会读!所以我常常有一种梦想,想替国家办一个很好的、完全近代化的高等军官学校。我自信可以做一个很好的军官学校校长。

孙馨远听了大笑。他说:丁先生,你是个大学问家,我很佩服。但是军事教育,我还懂得一点——我还懂得一点。现在还不敢请教你。

他说了又大笑。他当我说的是笑话!

【附注】这段话是我在三十年后的追忆,当然不是很正确的。但我写此段,曾参考在君自己的文字,如他的《中国政治的出路》(《独立评论》第十一号,页三,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出版),如他的《抗日的效能与青年的责任》(《独立评论》第三十七号,页六,二十二年二月十二日出版)。在那两篇里,他都说过:“目前的高等军事教育比任何高等学校还要落后。”

在两处他都举用翻译教课为落后之证。

在君确曾有改革中国高等军事教育的雄心。他留学英国多年,又常到德国法国旅行,在德国住过较长的时间,他颇注意这三个国家的军事教育。他和我在北京认识一位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美国兵工署署长克罗希尔将军(GeneralWilliamC.Crozier)。这位将军退休后,每年同他的夫人总来北京住几个月,我们成了忘年的朋友,常常在一块谈天。这位克将军是美国西点陆军大学毕业的,他的记忆力最强,学问很渊博,不但有军事工程的专门学识,还富于历史地理的知识和政治理解。他在美国参战期中,从历史档案里寻出五十多年前南北美内战时期国会已通过而未及实施的一个建立国家科学研究机构的法案,他提出来送请威尔逊总统依据此案即行成立一个全国科学研究委员会(NationalResearchCouncil),作为全国的科学及工业研究的一个沟通整统的总机构,以避免工作上的重复,并增加研究合作的效能。这个全国委员会在第一次大战时曾发生很大的作用。在君和我每次同这位老将军吃饭谈天之后,常常慨叹:“这种富于现代知识而终身好学不倦的军人,真是可以敬佩的!”在君常说,“中国的军事首领之中,不少有指挥的天才,爱国的热诚,坚强的毅力,但因为缺乏现代的知识和训练,往往不够担任国家危难时期的艰巨责任。这真是国家的大损失,最可惋惜的!”

在君是两脚走遍全国的地理学者,所以他有资格说军事学校出来的军官不会读地图。他常说,“地理是军事学的一个骨干。顾亭林、顾景范,他们身经亡国之痛,终身研究地理,其实是终身研究军事,研究战略。他们都是有远见,有深意的。”

在君理想中的高等军事学校,据他平日的口谈,至少要做到几个标准:第一,教员的选择,必须采严格的学术标准;第二,学生的选择,必须废除保送制,必须用严格的入学考试来挑选最优秀的人才;第三,学校必须有第一流历史、地理、政治、经济等学系,要使学军事的人能够得到军事以外的现代学识。

他这种议论,不但对孙传芳说过,也曾对国民党的军事领袖们说过。只因为他从没有带过兵,没有打过仗,所以他自信最能够办好的一件事业——为中国办一个完全现代化的高等军官学校——谁也不会请他去办!

【附注】我要引《独立评论》第四十一号的几句话,替“军官不会读地图”一句话作个附注:当民国二十二年热河陷落之前,北平的一个民众机关负责人对我说:“此次军队出发,都没有地图,都来问我们要地图。我们半价买了许多幅苏甲荣编印的东三省热河地图送给他们。”苏甲荣的地图岂能作军事地图用!何况各军连这种简单地图都没有!

五月五日孙传芳在上海总商会发表“大上海”的计划和组织的演说,是在君起草的,外国报纸上登出的英文译稿也是在君写的。(全文见5月6日上海各报。我在此章摘出的文句是依据英文《中国年鉴》1925年份,页一○一二——一○一四的英文译本。)我们必须重读这篇演说,才可以了解在君当日肯出来担任这件大事,确是因为他自己曾经仔细想过这个“大上海”的问题,曾经用自己的意见修改了军人政客们的原来的简陋计划,所以他的爱国心使他相信这个新改定的“大上海”的理想是值得努力使他实现的,也是可以逐渐实现,逐渐成为收回外国租界的基础的。

这篇演说里提出的“大上海”的计划,就是要建立一个行政总机构,把租界四周围的中国地区——南市、闸北、沪西、浦东、吴淞——向来没有统一的行政中心的,完全统一在这个新的行政总机构(淞沪商埠督办公署)之下;要使这个行政中心机构有全权可以改善整个区域的市政,可以计划一个新港,可以解决许多外交悬案——如越界筑路、如越界收房捐、如会审公堂等等。总而言之,那个“大上海”的理想是“要使上海租界四周围的中国地区成为一个模范城市,其结果应该成为我们要求取消外国租界的基础”。

那篇演说指出,从前也曾有过相类似的计划,如张謇先生的吴淞开埠计划,如孙宝琦先生的“特别区”计划,为什么都失败了呢?主要的原因是行政权限的冲突,没有统一的行政总机构。南市是原由省政府直辖的,闸北是归上海道尹管辖的。演说的主要一点是:“照现在的情形看来,只有江苏省政府能够做这样一个试验,而可以有成功的希望。”所以新的“大上海”的计划是完全用江苏省政府的权力来建立这个行政中心机构,孙传芳自己任商埠督办,由他请丁文江全权代表他做督办公署的总办,把上海交涉使、上海道尹、警察局长,都作为督办公署的各局的当然首领,都受总办的指导,而不侵害江苏省政府的权威。这样就可以没有行政权限的冲突问题了。孙传芳说:“本人和陈陶遗省长曾经详细商讨这些问题。今天说的话可以代表我们两个人的共同意见。”

我们在三十年后回想起来,丁在君当日担任的建立一个统一的“大上海”的工作确是一件有远见、有开创的魄力的建设大事业。若没有孙传芳与陈陶遗的完全合作,这个试验决没有成功的希望。陈陶遗是一位公道的绅士,平日佩服在君的道德和才干,他能合作是意中的事。孙传芳向来不认得在君,居然能完全信任他,给他全权,在他八个月任内从没有干预他的用人行政:这不能不算是孙传芳的政治家风度了。

在君做淞沪商埠总办,只有八个月的时间,5月就职,12月31日辞职。他在那短时期内,做了不少的事。在三十年后回看过去,有两件事是最值得记载的。第一是他建立了“大上海”的规模。那个“大上海”,从吴淞到龙华,从浦东到沪西,在他的总办任内才第一次有统一的市行政,统一的财政,现代化的公共卫生。他是后来的“上海特别市”的创立者。第二是他从外国人手里为国家争回许多重大的权利。傅孟真说,在君争回这些权利,“不以势力,不以手段,只以公道。交出这些权利的外国人,反而能够真诚的佩服他。”“他死后,《字林西报》作一社论,题曰‘一个真实的爱国者’,我相信这是对在君最确切的名称。”

在他争回的许多重大的利权之中,收回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堂当然是他最大的成功。我曾听陈霆锐先生谈这件事的经过,也曾参考当时的记载,略记如下。

当时在君曾请董康先生、陈霆锐先生,和总商会的赵晋卿先生会同商议收回会审公堂的问题。在六月里,在君开始和上海领事团商谈此事。谈判的结果,双方推出谢永森先生、陈霆锐先生,与领事团的代表Blackburn先生三位法律家组织三人委员会,共同研究一切有关的法律问题及手续问题。三人委员会研究的结果,决定了一些基本原则,作为收回会审公堂后设立新法院的根据。这些原则之中,有一、新设法院应用中国已颁布的法律;二、刑事案件暂分两部分:其普通刑事案件完全归法院推事受理;其有关公共租界治安的刑事案件,首席领事得派代表出庭旁听,但无决定权,最后判决仍归法院;三、因为有一些牵涉现行中外条约的问题,故三人委员会应斟酌中国法院现行之民刑诉讼法,拟具一种诉讼手续条文;四、上诉的法院应有明文规定。

三人委员会议定的一些原则成为八月中磋商的“收回会审公堂临时协定”的基本原则。这件重要的临时协定是8月31日签订的,代表江苏省政府的是丁文江和交涉使许沅,代表领事团的是首席领事挪威国总领事Aall。协定的第一条说:江苏省政府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之会审公堂,设立上海临时法院。除依据条约有关领事裁判权之案件外,一切民事刑事诉讼均归临时法院受理。这就是孙传芳五月五日演说里所谓“照现在情形看来,只有江苏省政府能够做这样一个试验”的一个最好例子了。

协定的主文只有六条,另有第七条说:临时协定有效期间为三年。三年之内,中国的中央政府可以在任何时期与有关各国的公使交涉,订立最后协定,此种正式协定成立后,临时协定即行废止。如三年之后还没有成立最后协定,临时协定得继续有效三年。又有第八条说:中国的中央政府将来与各国政府商讨废除“治外法权”时,不受这个临时协定的任何拘束。

那是一个地方割据的时期,中央政府的命令行不到割据的地方。所以在君当时替孙传芳起草演说,抓住这一个主要观念:“照现在的情形看来,只有江苏省政府能够做这样一个试验,而可以有成功的希望。”建立“大上海”是江苏省政府负责做的。收回会审公堂,设立上海临时法院,也是江苏省政府负责做的。临时协定第七第八两条,处处给中国的中央政府留地步,这就是“一个真实爱国者”的用心了。

协定最末条说:会审公堂收回的日期,另由江苏省政府的代表与首席领事换文决定。协定是8月31日签字的,而规定1927年1月1日实行收回会审公堂的领事团代表换文到1926年12月31日才交来。同日江苏省政府用电文发表任命徐维震为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并同时发表临时法院推事胡诒谷、谢永森、徐谟、吴经熊等十人。徐维震曾任大理院推事、山西高等法院院长。胡诒谷曾任大理院第三民事庭首席推事。谢、徐、吴诸君也都是有名的法律家。当日临时法院的人选是中外舆论同声赞叹的。

但收回会审公堂设立临时法院最有功的丁在君已在12月31日辞去淞沪总办的职务了。

【附注】我在海外,没有寻得收回会审公堂的一切交涉文件的中文原文。上面引的临时协定条文都是依据英文《中国年鉴》(TheChinayearBook)1928年份,页四六五——四七五。因为是我摘译的,不是直引中文原本,故都没有用引号。

丁在君在上海就职之后一个月,国民革命军就开始北伐了。在那半年之中,北伐军到处胜利,7月占领长沙,10月占领汉口,11月占领九江、南昌。11月里江西的战争是国民革命军和孙传芳的主力军队作战,因为陈调元已同南军有接洽,孙传芳大败。江西大败之后,孙传芳曾秘密的跑到天津去见张作霖,谢罪求救。

在君当时的地位是很困难的。他对于张作霖的奉军一系是向来厌恶的。他对于国民革命军是有相当同情的。最近董显光先生写了一篇短文,题为《我和在君》,其中有这一段:

当年蒋总司令所统率的国民军与吴佩孚军在丁泗桥的大战,实在是决定控制扬子江流域的重要战争。吴佩孚见两军相持不下时,便要求孙传芳派几师生力军参加助战。这时情势紧急,孙的态度足以影响大局。于是蒋总司令便叫蒋百里(方震)透过他和在君的私人友谊关系说动孙传芳,结果〔孙〕未曾派兵助战,终使国民军在丁泗桥一役获得大胜。

显光先生和在君曾在天津同寓很久,他又曾写蒋介石先生的英文传记,他的记载应该可信。这一个故事可以表现在君对于国民革命军的态度。

傅孟真曾有一段很详细的记述和分析,值得引在这里:

在君常把这件事(就任淞沪总办)的动机及下台情景告我,告我时总有点“自解”的样子,大约因为他听到适之先生说我要“杀”他罢!

他认为改良中国的政治(他的政治大体上是行政)决不能等到所谓时机成熟,有机会不可失机会。他之参加孙传芳团体,是个三人团,陈陶遗、陈仪和他。他们三人想借机试验一回。然而一到里边去,知道事实不如此简单。孙传芳要做的事,大者并不与他们商量。

孙在军人中,很有才,很爱名誉,很想把事情办好。只是有一个根本的缺陷,就是近代知识太缺乏了。注意,这句话是在君惯用来批评一切中国历年来当政的军人的。在君以为这些人中很多有才的人,有天生的才,只因为他们的知识不够,故不能成大事。

迨孙传芳与党军可和可战的时候到了,孙不与他们商量,先决定了态度。迨武穴紧张的时候,在君(与陈陶遗君?)觉得非与孙彻底一谈不可了,跑去陈说一番。孙说:“我本来也这样想过,不过请你们看这一个电报。”这个电报是孙的在武穴的前敌总指挥打来的,电报的大意说:现在听说联帅有与赤军(当时北方军阀称党军曰赤军)妥协的谣言,消息传来,军心不振。赤军皆南人,我辈皆北人,北人受制于南人,必无好日子过,且必为南人所弄。必不得已,只有北人大联合云云。

孙传芳把电报给他们看完,便说道:我不能不同张家妥协。不然,我站不住。丁说:与二张(作霖、宗昌)妥协,政治上站不住。孙说:那就管不得这许多了。

当时在君告诉我很详细,日子全有。可惜我不曾记下。(《独立》第一八九号,页十)

还有一个朋友,武进刘厚生先生,他是原来的江苏三人团之一。那三人团是陈陶遗、刘厚生和在君。厚生晚年写了一段追忆的文字,说孙传芳秘密去天津求救于张作霖之后。

陈陶遗首先知道,派人到上海来,教我到南京劝说孙传芳,因为……我没有做他手下的官,……还有说话的地位。我……拉了丁在君同车往南京,先访陶遗,陶遗电话通知孙传芳之后,我与在君同去见他。但在君始终不开口,只是旁听。我先问孙到天津见到张作霖了吗,……他回答说:“我一到天津就见了大元帅,大元帅见了我,很高兴,开口就说:‘老弟,你来了好极了!以前咱们的事撩在一边,永远不提。以后咱们是一家人了,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我已打电报叫效坤(张宗昌)来天津大家商量办法。’”我……轻轻的问孙传芳:“看见了杨宇霆没有?”这句话直刺他的心,他只说:“那小子!”以下就没有声音了。那以后就是我说话了。

我说:“我在上海听说联帅到天津求救于张作霖,所以特地跑来表明表明我们江苏人的一点意见。第一、我们江苏人普遍的怕胡子,恨胡子。……无论是张作霖、杨宇霆,我们江苏人决不欢迎的。第二、我为联帅设想,本为驱逐奉军而来,结果反迎请奉军来江苏,岂不是“为德不卒”,前后两歧?请你务必再四考量。第三、张作霖说他要派张宗昌来援助你打国民党。请你想想,张宗昌的军队纪律很坏,不会有什么战斗力,而奉天嫡系的杨宇霆却在冷眼旁观,将来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

孙传芳听了,约摸有两三分钟不说话,忽然开口说:“刘先生,你有什么高见?”我说:“联帅本是应我们江苏人的请求而来。胜败兵家常事,我们决不埋怨你。但是联帅要向那一方面低头合作,似乎应该问问江苏老百姓的意见。现在我老实说,江苏老百姓宁可受国民党的统治,决不愿再受胡子的骚扰。请你考虑。”

孙传芳听了我的一席话,当然很不痛快。他很坚决的回答我:“刘先生所谈,不能说是没有道理。但是我孙传芳脾气不好。我宁可啃窝窝头,不愿吃大米饭。我与国民党是不能合作的。我可以告诉刘先生:蒋介石曾叫张群来找过我两次,我已拒绝他。我对不起刘先生,也对不起江苏人,我抱歉得很!”

我听了这话,就站起来,说:“联帅千万珍重!”我同他一握手,就同丁在君一同辞别出来了。大门外就是火车站,站上还停着我和在君来时坐的专车。我们就坐了原车回上海。

冬天夜长,到了上海时,天尚未明。淞沪商埠督办公署的汽车到车站来接,在君叫汽车夫先送我回到法租界葆仁里我家中。谁知汽车夫睡眼矇眬,把汽车撞在马路中间一个水泥柱子上!蓬的一声,车子震动的很厉害,汽车碰坏了,走不动了,我与在君都受了伤。幸喜有一个西洋人坐汽车经过,见我们的车撞坏了,连忙下车把我和在君扶下来,用他的汽车送我们到医院。我的伤不重,略为包扎,先回家了。在君口鼻流血不止,只得住在医院。

隔了一天,我到医院去看他,他的鼻伤还没有好,医生说,还得用手术。我不免安慰他。在君笑了一笑,他说:“碰车的事,于你是无妄之灾。我却正可利用。我已有电报去南京,说明伤情,请准辞职,并请即派人接替。官场照例总得挽留一两次。但我决不再到衙门了。已经有手谕:所有人员一概照常办公,整理档案簿册,准备交代。”

一二日后,孙传芳果然派人挽留在君。后来他知道在君受伤的实情,才令上海交涉使许沅代理总办之职。在君不久就离开上海了。

刘厚生先生叙述在君受伤的情形,没有记明日子。我那年12月31夜离开伦敦,坐轮船渡大西洋到纽约。1927年1月24日,我收到在君来信,说他12月31日辞职了。

那年五月,我从国外回到上海,在君已在大连乡间休息了。在君历年的积蓄是很细微的,在那个革命大动荡的时期,他还得筹款帮助他的大家庭避难的避难,上学的上学,所以他在大连的生活是相当困难的。

就在这困难的时期,他忽然得到了意外的救济。这是一个很有传奇性质的报德故事,值得特别记载在他的传记里。

翁咏霓记此事如下:

在君先生在民国十六年淞沪商埠总办辞职后,生计极为困难,幸赖杨聚诚君赠送五千元,得以度日。

在君的大哥文涛先生记此事最详细:

有杨金者,尝从美国人某习钻矿术。美人回国,杨落魄不能自存活,或怂恿之,使至北京谒亡弟在君于地质调查所。弟叩以钻矿术,知其有所长,为介绍于某矿场。不数年,颇有余资,杨乃来北京,以二千金献弟,……弟却之,杨固请,弟方为地质调查所募款筹设图书馆,乃请杨以一千金捐为建筑之资。

又数年,杨已致富,不从事钻矿矣,方营面粉厂于徐州。……亡弟在大连时,一日得函,署名杨树诚,启封则五千元汇票也,附以书曰:“公于我,不啻生死人而肉白骨。今我已富,闻公弃官后多债负。我不报公,无以为人。公若见却,是以我为不义矣。”弟始知树诚即杨金也,感其诚意,勉受之。(以上均见《独立》第一八八号)

杨先生的名字,咏霓误作“聚诚”,当依文涛作“树诚”。

在君死后,这个很美的故事才由咏霓、文涛两君的文字传播出去。《独立评论》第一九三号又发表了蚌埠的胡振兴先生寄来的一篇《谁送给丁文江先生五千元?》。这篇文字里有几点可以补充翁、丁两君的叙述。第一、胡君说,这五千元之中,有两千元是从前地质调查所的一个学生赵鉴衡君凑送的。赵君知道了杨树诚君的计划,他坚决的要求杨君许他搭赠二千元,名义上仍推杨君单独赠送,因为赵君怕在君不肯收受他的学生的赠金。胡振兴君在蚌埠的一个银行里服务,所以他知道此事。但在君始终不知道赵鉴衡君的义举。第二、胡君说:“杨树诚君本来不识字,他平生只能够很费力的写一个杨字”,所以他请在君的另一个学生刘季辰先生写给他,说明杨君的诚意,并且苦劝他暂行收用,等待将来经济宽裕时再归还他。同时刘君又代杨君写了一封措词很委婉的信给在君,请他不要拒绝他的一点诚心。

胡振兴君文中还略述杨树诚君的历史,他说:

杨树诚君的为人,……确实也有些怪特之处。他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中,自陈他幼小的时候,父母都死了,他曾讨过饭。幸由美国教士留养,带到美国,习成工艺。他对于矿业打钻及机器技艺,的确经验丰富。在某矿场打钻,他曾借重过丁先生。他从打钻弄得两万元,在徐州经营小规模的面粉厂,刻苦经营,由此起家。……他在这两年运用他自己的经验和智力,在本厂造成了九架面粉机的磨子,连建筑机房,添置机件,耗费了数十万元。……在开机那一天,他的面粉厂经理才捏了一把汗对人说:“你佬!现在放心了,好危险啊!只有我们三爷才会这样蛮干到底!”杨君行三,人称他“三爷”。

文涛大哥用古文叙述杨君事,其中有些事实可以根据胡君此文修正。他引的杨君给在君的信,当然也是他代拟的古文,不是学地质的刘季辰君代杨君写的原信。大概当日徐州、蚌埠之间,有这几个好人,平日佩服在君的为人,当日更佩服他在上海的成绩,他们知道了他的生活困难,决定要设法救济他,于是出钱的出钱,写信的写信,让这一位“曾讨过饭”的杨树诚先生单独出名,赠送他五千元,使他不便推却。正如胡振兴君说的,“仅仅致送钱财,也不见得有什么可以赞扬。不过……这五千元……却显示出几个人极可钦佩的高尚风谊。……〔其中那位〕并不很富有的赵鉴衡君慨赠巨款,还要把姓名隐了,连丁先生始终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也可说是奇之又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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