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南部碑文集成 · 佚名 · Chapter 8 of 9

附录一 台湾东部碑志

传硕公版书

附录一 台湾东部碑志

新建埤南天后宫碑记

新建埤南天后宫捐题碑记(甲)

新建埤南天后宫捐题碑记(乙)

埤南天后宫置产碑记

.新建埤南天后宫碑记(光绪十七年)

国朝敕封天上圣母,由来旧矣。神灵显应,如日月之经天,江河之纬地,固无往不在,亘古为昭者也。俎豆馨香之报,祀典煌煌,兹不赘述。独我埤南一事,不能无异焉。

盖自大府创议开山抚番,张公月楼统领镇海后军驻扎后山,历今九载,履巉嵒,辟莽荆,化蠢顽,服犷悍,蛮烟瘴雨,靡役不从。是非仰荷神庥,曷克臻此?当夫戊子之夏六月也,大庄匪番变叛,出示戕官,焚我防营,劫我军火,杀我士卒,伤我民人。维时海防解严,兵已议减,一旅之师分防六百余里;变起仓猝,防不胜防。乌合之众自大庄蹂躏,埤南势如席卷,蜂屯蚁聚,困我孤营,百计环攻,昼夜不息。张公督师守御,相机策应,卒能以两哨兵勇与数千贼众鏖战。苦守十七日,援军踵至,始解重围,击散匪徒,攻破逆社,计擒首要,解散胁从。兵威所临,望风而化;即前此被胁番社,至是亦纳款输诚。全功遂,噫嘻!肇事之大,何蒇事之速哉?其人为之欤?神之佑也。所异者:被围时,渴不得饮,掘井九仞,犹不及泉。众心慌怖,计无所出。张公焚香祷祝,连呼圣母。未几,而甘泉立涌。贼复四围纵火,烟焰弥天,火烈风狂,不可响迩,登陴者几至不守。张公复为祷祝,一拜而火折风旋。昔耿葊受困,而拜井出泉;刘昆救灾,而反风灭火。后之人追论其事,以为至诚感神。我埤南大营兼而有之,□神之力,吾谁与归?尤异者,贼众乘夜偷营,时适月晦;忽红光烛天,燎如白昼,我矢我枪,百发百中,贼莫能逞。围至半月,我军势迫,正对垒吃紧之秋,贼又遥见海上灯光如轮驶然,渐渐逼近,各自惊退。越二日而援军果乘轮至,合力轰击,如熏穴之鼠,逃窜无路;鋋走之鹿,急不择音。我军得出重围,安堵如固。其神力之匡扶显应又如此,则埤南天后宫之所由建也。

军门张公月楼慷慨捐廉,建议于埤南马兰坳之阳,卜地建立行宫一所。商之前后台东直刺吴公芷献、高公卓、宫保刘爵中丞奏请颁给匾额一方,以答神庥。惟后山之地,草莱初辟,庀材雇匠,在在维艰。因于己丑仲秋之间委员出山采办各料,载运回埤;不料舟行海面,遭风漂殁无存。董斯役者,闻之爽然;旁观者亦莫不以工程浩大,难期复振,扼腕方深。而军门好义急公,不违余力,必欲善缘克终,心始无恨,为之复解廉囊;更于部下各营以及官绅士庶,集腋成裘。二次派员从新采办各项砖瓦木石,附艇旋东。择期兴造,经之营之,卒岁而落成焉。

厥功告竣,军门嘱爵等作文以记之。爵等忝襄戎幕,五易星霜,同患难于斯营,感神灵于斯役,未敢以文之谢陋谢不敏;谨就耳闻与目见者备志之,以锓于石,于以见军门之诚可格神,与夫神之有造于埤。埤之人,宜俎豆千秋者如此,用昭来兹,以垂不朽云。

楚北补用府经历高爵、蓝翎训导刘春元、补用巡检陈炳熙同敬撰,蓝翎千总陈鸿江敬书。

光绪十七年三月榖旦。

按:碑存台东县台东镇仁爱里天后宫院内地下,高一三五公分,宽六五公分,花冈岩。作者高爵、刘春元、陈炳熙俱充镇海后军师爷,碑末所署俱系虚衔。文中统领镇海后军之「张公月楼」,名兆连,尝驻守台东。碑中:戊子,光绪十四年(公元一八八八);己丑,十五年(一八八九)。「前台东直刺(知州)吴公芷献,名本杰,光绪十四年署任;「后台东直刺高公卓」,名垚,光绪十五年十一月署任。「宫保刘」,指刘铭传。此碑有副碑二,见后。

.新建埤南天后宫捐题碑记(甲)(光绪十七年)

谨将新建埤南天后宫各捐款录列于左:

记名提督军门统领福建台湾镇海后军等营兼统各路屯兵营胜勇巴图鲁张捐库平银八百两。钦加提举衔调署台东直隶州正堂即补分府宋捐库洋六百两。

管带左营李得胜捐库平银五十两。接带左营张升桂捐库平银八十两。管带前营后元福捐库平银八十两。中营差弁、什长、亲护兵勇共捐库平银一百零六两。左(营差弁、什长、亲护兵勇)共捐库平银一百零三两。前(营差弁、什长、亲护兵勇)共捐库平银七十两。

管带南路屯兵江云山捐库平银五十两。接管南路屯兵蓝凤春捐库平银四十两。管带埤南屯兵叶国廷捐库平银廿五两。管带海防屯兵毕宝印捐库平银二十两。署恒春营游府谈炳南捐库银三十两。文案处高□、陈炳□各捐库平银一十两。南路(屯兵、差弁、什长、亲护兵勇)共捐库平银二十两零零八分。海防屯兵、差弁、什长、亲护兵勇共捐库平银五十九两一钱九分。埤南(屯兵、差弁、什长、亲护兵勇)共捐库平银十五两。

邱炳章、方全胜、陈忠宝、曾瑞兴、曾鸿辉、章马耀、杨天德、缪隆芳、罗昌厚、王明哲、游得贵、谢仁仕、刘海清、曾金生、胡荣泰、周拔山、孙文彬,以上各捐库平银六两。潇忠鹄、汪有才、李正贵、陈王堂、艾福胜、邱光斗、伍殿邦、张金玉、李瑞正、喻光津、方鼎甲、黄名扬、萧文亮、卢洪、吴志迪、古承澜、颜寿林、康乾元、谌宝成、向登□,以上各捐库平银四两正、陈鸿江、高□阳、汪继芬、曾志禄、锺懋勋、陈绍藩、罗朝玉、冯国栋,以上各捐四元。朱沛霖、刘应选、夏锡溶、朱继承、童□昌、传发淇、陈秉忠、锺大声、刘厚泽、易云霖,以上各捐到库洋二元正。

夏宗禹捐光洋八元。李桂芳捐光洋三元。何藻鉴捐光洋二元。吴龙标捐光洋二元。

邹希烈捐光洋二元。胡高能捐光洋二元。冯至全捐光洋一元。涂朝珍捐光洋一元。冯骃捐库银一两。

汤学兰捐库平银五两。杨长洲捐库平银五两。林鸿章捐库平银三两。余云藻捐库平银三两。汤昭明捐库平银二两。林锡铭捐库平银二两。周佑和捐库平银一两。萧平山捐库平银一两。林芳捐库平银一两。

光绪十七年三月勒石。

按:碑存地址同前碑,高一三二公分,宽六三公分,花冈岩。原碑缺题。此碑为前列「新建埤南天后宫碑记」之第一副碑。碑中「统领福建台湾镇海后军等营兼统各路屯兵营张」,名兆连,即前碑所云之「张公月楼」;「钦加提举衔调署台东直隶州正堂即补分府宋」,名维钊,光绪十六年(公元一八九○)十月二十九日署任,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交卸。

.新建埤南天后宫捐题碑记(乙)(光绪十七年)

兹将埤南高山、平埔各社正副社长暨总副通事花名捐数开列于左:

计开:

□□埤南屯兵营补用游击黄定国捐库平银十四两。台东都总管□□都司衔花翎守备张新才捐洋十八元。埤南屯兵营正哨长□补□□许□和捐库平银□□元。台东州安抚军什役勇丁等共捐库平洋银二十元。

□□□金捐洋四元。罗连老捐洋八元。廖可泽捐洋六元。黄骨力捐洋八元。陈守那、褚马老、王老麻、吴文柳、李义老、危茅郎、娄江密、路古立、强义本、□那燕、谈加脊,以上各捐四元。杨秋风捐洋五元。王诸培捐洋五元。谈阿郎捐洋三元。

张六腊石、孙正贵、郑新贵、陈禹锡、苏标、郭清结、张来发、洪云沙、郑国生、朱紫贵、廖可、丁义、董全、曾逢臣、黄浦渊、林德才,以上各捐六元。陈里万、柳那笃、伍志水、观兵、任马立、华芒仔、金班来、魏羽利、威进禄、谢阿九、计乌如、庞台顽、平加别、黄哺烟、狄布烟、贝加摆、藏加排、□布姻、湛武甲、伏加摆、麻姑立、贾老燕、路定安、趋义老、钱邦得、周林矮、冯鲁马、□□□、张世昌、邱贵、黄来成、王金春、刘进来,以上各捐五元。

郑龟老、侯得高、尹鸟娇、屈尊梁、项奴仔、祝松督、董加来、董大烟、梁米升、严为仔、姜骨力、尤加徙、元加老、元荷南、卜厦马,以上各捐七二库洋二元。

星歪、梁阿禄、李那士、元麻达、卜迈湾、蒋阿札、蒋都那、毛刁容、顾存记、孟押老、和里不、穆邦亚、肖辛桥、姚加别、戴加茅,以上各捐七二库洋四元。

卜星安、计鸟马、计登狮、纪郎马、宋色南、顾芒绸、汪皆补、那涯□、米文冷、贝古留、明加立、禹龙陇、邱军辇、李介不、褚金龙,以上各捐七二库洋二元。

陈□仔、邱必来、柳歪、任老龙、□老、□□□、顾工□、余任司、□那鸦、尹传纳、孟平铗、汪庆山、屈马里、项春禄、祝立□、严武列、华龟立、金乌腰、魏律□、陶威陵、陶哩流、姜阿花、□治仔、□□连、□□□、尤□□、张廖派、张大僯、李嘉锡、李万□、卫龟礼、卫立本、沈曾教、沈立海、纪罗贤、计□益、□□□、□□□、□□□、□□□、尹□□、米加□、陶布烟、毛□□、邱□□、□言□、林米甲、赵美□、孙母□、郑蔡溪、伏阿吾、□如□,以上各捐三元。

光绪十七年季冬月(缺)日勒。

按:碑存地址同前碑,高一二○公分,宽七七公分,砂岩。原碑缺题。此碑为前列「新建埤南天后宫碑记」之第二副碑。

.埤南天后宫置产碑记(光绪十八年)

盖闻尊崇庙貌,固所以仰答神庥;而创置土田,又所以永垂祀典。此善□之举,允宜刊之碑石,用昭来兹,非可苟焉已也。

我埤南天后宫于光绪壬长年夏五月在于新开园大埤一带新置田亩一十五甲有奇,年收租榖一百四十余石,以为庙祀酬神福地,意至良也,法至善也。凡属后来包承庙主经管人等,各宜实心实力,保护维持,咸知创业之艰,毋或废坠;共矢守成之念,靡至荡然,继继承承,长垂不朽,是所厚望。除将各卖主原契当神焚化,另将包承租榖人等出具保结分别存留台东州署、镇海后军中营流交备案外,兹谨将卖主契据、佃户姓名、田产坐落、应纳钱粮、惩收租课各数目,以及包承甘结,分晰刊列于左,以示经久不渝之遗意云。

立杜卖田契人新开园庄赵添丁、赵添水、刘添丁、吴世忠、张得胜、陈生、潘旺、帝阿偕、帝阿风、大碑庄潘阿添、张珠明等,今因负债无着,需银急用,情愿将各本名开垦成熟之田,招人承买。先招伯叔兄弟,继招庄中耆老、左右乡邻,均无人承受。嗣托中人问到碑南天后宫欲置祀产,因凭中商议,时置田价每甲四十、五十、六十元不等,计卖契七张,共田亩一十五甲零零六毫二丝二忽,共应得田价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当即凭中将田亩四界、坵数、大小踏勘分明,点验指卖。是日银入卖主,契交买主,银契两清,均无蒂欠。至以上所买之田,并无重当重典情事;如有来历不明,仍由中人与卖主理清,不与买主干涉。自卖之后,田听买主批佃收租管业,推收过割,纳粮当差,卖主永无异说。恐口无凭,立此杜卖契,并原田丈单一并交执为据。凭中张新才、区逵生、宋梅芳、黄来成、苏明标、郑清贵、朱紫贵、王笔文、刘阿来。

坵段亩数列后:

一、买赵添丁、赵添水田一份,坐落大埤岸,东至车路,西至大水圳,南至董怡成田,北至张福金田为界,计共大小一十二丘,计亩共一甲六分九厘二毫,价银八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一十七石正。

一、买刘添丁田二份: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本名园地,西至李寿田,南至本名田,北至水圳为界。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刘阿文田,西至李寿田,南至自己田,北至温阿二田为界。计二份共大小口口坵,计亩共一甲六分三厘,价银七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一十四石正。

一、买吴世忠田一份,坐落南畔万安庄,东至李文忠田,西至刘天生田,南至李秀田,北至水圳为界。计共大小一十五坵,计亩共四分五厘六毫六丝二忽。价银四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八石正。

一、买张得胜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潘寿田,西至水圳,南至潘寿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十三坵,计亩共二甲三分八厘九毫六丝,价银八十元。批田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一十六石正。

一、买陈生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吴清旺田,西圭水圳,南至陈皎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五坵,计亩共一甲二分七厘二毫。价银七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一十四石正。.

一、买潘旺(田)二份:一份坐落大浮溪脚,东至草埔小溪,西至陈其和园,南至王阿径田,北至大溪为界;一份坐落大浮溪南势,东至陈其和田,西至刘鼎安田,南至陈其和田,北至王文受田为界。计两份,共大小二十四坵,计亩共二甲六分七厘六毫。价银一百三十五元。批田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二十七石正。

一、买帝阿偕、帝阿风田一份,坐落新开园东旁,东至帝阿偕园,西至刘文园,南至吴文旺田,北至刘添丁田为界。计共大小十坵,计亩共一甲五分正。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稿榖一十五石正。

一、买潘仔添田一份,坐落大埤庄种,东至水圳,西至车路,南至车路,北至横圳为界。计共大小二十三坵,计亩共一甲三分。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一十五石正。

一、买张珠明田一份,坐落大埤山脚,东至山脚,西至大路,南至竹脚福星园地,北至大埤旧营盘为界。计共大小五十六坵,计亩共二甲。价银一百一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二十二石正。

以上田契凡九张,计亩共一十五甲零六毫二丝二忽。每年应收租榖一百四十八石正。至应完钱粮,按照台东定则,合补水平余一并在内,每年共应完库平银七两零一分七厘八毫零六忽,由庙主在于所收稿榖项下按年开销,合并声明。

具包承甘结字人埤南都总管张新才、区达生、宋梅芳、黄来成、苏明标、郑清贵、朱紫贵等,今当天上圣母座前,承领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买得新开园大埤庄田产一坐,计共一十五甲零六毫二丝二忽。其田仍由包承人交与各卖主承佃耕种。庙主不认佃户,只认包承。宫定租课每田价洋一百元,每年纳租榖二十石。计共田价洋七百四十元,每年纳租榖一百四十八石,每年收获之后限十月底由佃户雇车,一律运送天后宫交纳;倘或遇有实在天干水患,验田收租。其租榖务要干□洁净,年清年数,不得借口拖欠,短少颗粒;如有拖欠短少,即惟包承人是问,限包承人张新才等如数缴出。恐口无凭,立此包承甘结字,永远为据。凭中保人王笔文、刘阿来、朱紫贵。

佃户姓名列后:

一、佃户赵添丁、赵添水种田一份,计亩一甲六分九厘二毫,每年纳榖十七石

一、佃户刘添丁种田二份,计亩一甲六分二厘,每年纳榖十四石。

一、佃户吴世忠种田一份,计亩四分五厘六毫六丝二忽,每年纳榖八石。

一、佃户张得胜种田一份,计亩二甲二分八厘九毫六丝,每年纳榖十六石。

一、佃户陈主种田一份,计亩一二分七厘二毫,每年纳榖十四石。

一、佃户潘旺种田二份,计亩二甲六分七厘六毫,每年纳榖二十七石。

一、佃户帝仔偕、帝仔风种田一份,计田一甲五分,每年纳榖十五石。

一、佃户潘阿添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榖十五石。

一、佃户张珠明种田一份,计亩二甲,每年纳榖二十二石。

以上各佃户每年共应完租榖一百四十八石,合并声明。

彝陵陈鸿江敬书。

光绪十八年五月(缺)日勒。

按:碑存台东县台东镇仁爱里天后宫院内地下,分镌二石,俱砂岩。第一石高一三三公分,宽六五公分;第二石高一三一公分,宽六五公分。写碑人陈鸿江,职居蓝翎千总。此碑碑文,「台湾私法物权编」录之,但省略若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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