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故家 · 周作人 · Chapter 15 of 183

一二 厨房的大事件

传硕公版书

一二 厨房的大事件

乡下饭菜很简单,反正三餐煮饭,大抵只在锅上一蒸,俗语曰熯,便可具办。这方法在《善俗书》上说的很得要领,云“锅用木盖,高约二尺,上狭下广,入米于锅,以薄竹编架,横置上面,肉汤菜饮之类皆可蒸于架上,一架不足则碗上再添一架,下架蒸生物,上架温熟物,饭熟之后稍延片时,揭盖则生者熟,熟者温,饭与菜俱可吃,便莫甚焉”。只有要煮干菜肉,煎带鱼,炖豆腐,放萝卜汤的时候,才另有风炉或炭炉,这是在一个月中有不了几回的。

因为这个缘故,厨房里每天的事情很是单调,小孩们所以也不大去。但偶然也有特别的事件发生,例如做忌日杀鸡,那时总要跑去看。把一只活生生的鸡拔去脖颈下的毛,割断了喉管和动脉,沥干了血,致之于死,看了不是愉快的事,但是更难听的乃是在水缸沿上磨几下薄刀的声音,后来因此常想到曹孟德,觉得他在吕伯奢家里听了惊心动魄,也是难怪的。此外还有一年一度的事件是腌菜。将白菜切了菜头(俗语有专门名词,大概应该写作帝字加侧刀,读仍作帝),晾到相当程度,要放进大缸里去腌了,这时候照例要请庆叔,先用温水洗了脚,随即爬入七石缸内,在盐和排好的白菜上面反复的踏,每加上一排菜,便要踏好一会儿,直到几乎满了为止。这一缸菜是普通人家一年中重要的下饭,读书人掉文袋,引用《诗经》的话云,“我有旨蓄,可以御冬”,文句虽然古奥一点,这意思倒是很对的。

与厨房相关的行事有上草,大抵也与小孩相关。大灶用稻草,须得问农民去买,草小束曰一脚,十脚曰一柬(或当写作禾字旁),买时以十柬为一梱,称斤计价,大约二文一斤吧。上草一回的数量平均以五六十梱为准,要看装草的船的大小,这些草放满在厅内明堂内,一梱梱的过秤,小孩的职务便是记账,十梱一行的把斤数写下来。与上草相反的是换灰,将稻草灰卖给海边的农民,他们照例挟着一枝竹竿,在灰堆里戳几下,看有多深,或者有没有大石头垫底,清初石天基的《传家宝》里记有黄色的笑话,以此为材料,可见这风俗在扬州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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