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角遗编 · 七峰樵道人 · Chapter 29 of 62

第二十七回 何练兵南社坛交锋 杜典史通河桥拒敌

传硕公版书

第二十七回 何练兵南社坛交锋 杜典史通河桥拒敌

举石持刀膂力劲,平生侠烈喜谈兵。

南坛血剑横相向,壮士从兹显姓名。

卑卑典史未知名,国乱辞官亦甚轻。

桥下奋戈思抗敌,始知忠义本天生。

何练兵讳云鹏,字飞九。本太仓籍,久住常熟,为武生,谙习韬略,力举五百斤石,使八十斤大刀,邑中勇士也。崇祯末与弘光初,现任本县练兵官,极得兵民心者。至是隶子张部下,子张令其率民兵打二阵为策应,正遇敌逼子张父子于南社坛。坛下地方宽广,矢铳交发,既而短兵相接,飞九争先,手刃甲首两颗而返。

杜典史,明朝官也。兵戈阻绝不得还乡,众百姓因推为领兵之首,亦在子张部下。子张令其率民兵守通河桥,为何飞九策应,交锋于桥堍下,斩其冲锋甲首,士气俱奋。俄而铳箭雨集,所部多伤,朱千斤船上开炮,又被敌人躲过,竟打不着。杜典史力不守桥,乃由甘泉衙退过迎春桥。是役也,三人所部皆战,气百倍之,民兵卒不能取胜,何也?良由西庄至社坛通河桥,虽系城外,俱是民居稠密之处,即古城中巷战也。巷战之法,伏兵屋内,惟用火烧屋,斯人不能藏身,又可以助威,火烈之处,人不敢近,则冒烟以精锐突之,矢刃交下,必能取胜,所谓势如烈火也。清帅得之。子张虽晓其故,然既藉民兵之力,自然体恤民情,无烧民房之理;更兼训练日浅,终不比纪律之师,所以不能得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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