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〇二 · 孙了红 · Chapter 7 of 18

第六章 第四个位子上的人

传硕公版书

第六章 第四个位子上的人

在上述事件三天以后,那座小京剧场的戏台边,添了一位上宾;这就是前面所说的一直坐在第四个位子上的人。

如果这一节“一○二”的故事,是一本电影,那么,在上述几个主角之外,这第四个位子上的人,似乎也该列入一个重要配角的地位。因此,关于此人的状貌,也有替他摄取一个特写的必要。

此人个子相当高,生着两个阔阔的肩膀;可是左肩扛而右肩坦,形成一个写坏了的草写“m”形。此人面色非常憔悴;常带几分病容。两个眼珠,也显得全无神采。从第一次看见,直到眼前为止,身上一直穿的是一件蓝布大罩袍。他有一种习惯,走路时,喜欢撩起两面的衣胯而把双手分插在那条永远不见更换的西装裤袋里。脚上一双方头的皮鞋,其古旧的程度,似乎还带有一些前半世纪的气息。

他的另外一种习惯,无论在说话或沉默的时候,每隔两三分钟,他喜欢把头颅向上一仰,而把纷披在额角边的几股乱发,用力摔回脑后去。——这种姿态,远在若干年前,好像曾在许多中大学生之间,流行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自从司丹康与菲律宾头发在市上盛行之后,这种作风似已受了时间的淘汰。这一类的动作,如果呈露在一个青年人的身上,那好像很足以显示一种青春的活跃;而不幸,上述的这位先生,他的年龄,却已接近五十岁的边际,因之,他这一个习惯,便格外显得丑恶而刺眼。

由于他的光顾的频仍,由于他的状貌的特殊,再加上最初在公共汽车中所留下的一番怪异的印象,不久,他在这小剧场里,已成了易红霞姑娘的相识;同时,他在这里的后台,也连带成了稔熟的嘉宾之一。

此人不但状貌特别,他还姓着一个不很习见的特别的姓;他姓奢,单名一个伟字。——后台有一名宁波龙套,把这奢伟二字,念成了“所为”的声音,每逢他光顾后台,这一名宁波龙套便不自禁地会念出了“所为何来”的戏词。

这位奢伟先生,在后台群众的轻薄的口舌间,拥有几个背后的代名词:由于他的言语动作,似乎处处带有几分傻气,他们——连易红霞在内——都称他为“大傻瓜”,由于他状貌的怪特与年龄的老大,再由于他和那位姑娘相当接近,而这姑娘的家内,恰巧又养着一口“耆年硕德”的老花猫,于是,在后台群众向易红霞打趣的时候,他又很荣幸地做了那口老花猫的代表。

普通,在后台走走的人物,大都带有几分轻佻的气息;因为,不这样,便不能取得环境的适应。可是这位奢伟先生的身上,除了傻气,却很缺少这种成分。“物以稀为贵”,“少见则多怪”,在这两种原因之下,却使后台大伙儿的一群,不免感到了新奇;复由新奇感到了有趣,因此,他们对这一个大傻瓜,大都很表示一种“另眼相看”的欢迎。

奢伟先生具有一个沉默的性情。他自和易红霞相识以来,从不向她问长问短;也从不向她说东道西。在近三年的时间中,他似乎一直只以一种艺术家赏鉴名画的眼光,赏鉴着这位姑娘。

至于易红霞呢,除了知道这人叫做奢伟以外,却从不知道这个家伙,是个什么来历?双方自相识以来,她却一直只以一种顽劣小孩播弄玩具似的心理,对付着这一个傻气而又有趣的人物。

笔者时常怀抱一种疑念:世间有许多所谓捧角家,他们往往倾其吃代乳粉时代所获得的全力以捧一个女伶,他们张挂着鲜明的旗帜,说是欣赏艺术。喂!读者,你们相信吗?难道他们除了欣赏艺术之外,真的别无其他的作用吗?笔者以为这一个微妙的问题,除了那些女伶本人以外,也许,谁也无法取得亲切的了解。至于这位易红霞,她在八九岁上,她就学了戏;在十二三岁的童年,她已踏上了戏台;积十多年的唱戏的经验,她当然很了解每一个接近她的男子的心理;可是,饶她非常聪明,而对于这位奢伟先生的意向,却简直是整个的不了解。

你说他是专为看戏而来看戏的吧?那么,唱戏的人,并不止自己一个,他为什么专对自己那样的注意——甚至在某种地方,好像还带着一点恋恋的意味——呢?

你说他并不是专为看戏而来看戏的吧?那么,他像磁铁那样粘住在这小剧场的圈子边上,毕竟又有何种的企图?——奇怪的是:在这近三年的过程之中,他似乎从不曾提起脚尖,向自己走近过一步;最初相识的一天,对自己站着怎样的距离,到眼前为止,还是站着怎样的距离。总之,说他专为看戏而来,他实在不像专为看戏而来;说他不像专为看戏而来,他实在又很像专为看戏而来的。

而且,你说这人有点傻,但有许多地方,可以看出他并不傻;而你若说他并不傻呢,却有许多地方,他却简直傻得厉害。

在上述的情形之下,一个有趣的“瓜”,分明已一变而为神秘的“葫芦”。这使我们这位姑娘,和他相识越久,而对他的心理,简直有些越弄越不懂了。

人类毕竟是一种好奇的动物:世间有许多男子,往往因为猜不透一个女人的心理,而对这女人,格外引起了兴趣;男子如此,女人或许也不能例外?由于这大傻瓜的态度,是那样的神秘莫测,却使我们这位姑娘,同样地引起了微妙的兴趣。于是,在一半好玩与一半好奇的心理之下,她常常用一种话,故意挑逗着他。

“喂!奢先生——”有一次,她曾向他这样试探:“我在台上,你干吗老是那样死盯着我?”说话的时节,她把一种含媚的眼光,热烈凝注着他,等待他的回答。——这一次,她似乎准备把她眼角中的无限的热力,去销毁对方铁打成的心潭,而探索出其中的秘密。不料奢伟的脸上,却是毫无表情,他只很简单地回答:“我在看戏哪。”

“看戏?我知道。可是在台上唱戏的,不止我一个。你对别人,可并不如此哪。”这位姑娘进一步地追问。

“因为……”他有点吞吐。

“因为什么呢?”她紧逼着。

“因为——我只爱看你的戏。”他的语声,好像挟着一股北极的寒流;脸上依然毫无表情。

“那么,我在台下,你干吗也老是那样死盯着我?”这位姑娘,存心发动了她的磁铁战术,只顾死守着一个据点,而向对方作更进一步的猛攻。

“我也爱看你这人。”奢伟沉着脸,爽脆地回答。

“可真怪!我这人有什么好看的?”她笑了起来。她暗想:“好吧,毕竟招认出来了。”

“不管好看不好看;我爱看。”

“照这样说,你是爱上我了吧?”她本着她的一贯的顽皮作风,赤裸裸地跳出了战壕,而这样说。

“爱上你?谁说的?我没有这样说过呀!”

这大傻瓜白瞪着眼,显然表示否认。

谈话至此,分明已无法继续进行。但,我们这位姑娘,却还不肯放弃她的戏弄,停了停,她又变更了一种进攻的路线。这时,她的眼光凝注在对方左手无名指上的一个指环上——那是一枚鲤鱼形的指环,式样非常特别;也不知道是金子制成的?抑或是银子镀上金的?或者竟是铜质的?——她暗忖:“像这样一个怪模样的人物,也会有人给他当媳妇儿吗?”(据她稚气的心理,好像以为凡是年貌老丑的人,那就不该有妻子似的)这样想着,她忽然很稚气地问:“喂!奢先生,你结过婚没有?”

这被审问的大傻瓜,向她看看,摇摇头。

“那么,让我嫁给你,好不好哪?”这顽皮的姑娘,她以一种粘腻性的眼光,诱惑似的粘上了对方那张苍老的脸上,可是,那枚大傻瓜的脸上,还是那样丝毫没有表情。

“嫁给我?好吧!”他镇静地这样说:“可是,我并没有爱上你!”

一场小小的试探战,结果,双方依旧退回原有的防线;而我们这位顽皮的姑娘,却依旧无法攻破对方坚固的壁垒。

在这小剧场的后台,易红霞一向出名,她是性情有点特异的一个。而这一次,这一个性情有点特异的卖艺的姑娘,她却遇到了一个性情有点特异的捧场者,不久这很特异的一对,不期而然竟双双投进了一个非常特异的漩涡。可是这里必须声明:他们以后所演出的,却绝对不是普通男女所演出的刻板的恋爱故事。

说来有点奇怪,我们这位姑娘,在她二十五岁的生命中,似乎从不曾对任何一个男子,发生过真正的好感。但她对这一个又老又丑又怪特的大傻瓜,除了多方戏弄之外,好像颇有一点例外的垂青。不胜荣幸之至!在这近三年的认识的过程中,这大傻瓜,曾被这位姑娘邀到家里去过三五次;而每一次的被邀请中,却都有一种小小的有趣的演出。

譬诸电影,这也算是正片以外的几张副片吧?

记得第一次,这天真而顽劣的姑娘,她就向这初次登门的贵宾,顽劣地要求着说:“嗳!地下那么脏!奢先生,能不能劳您驾,就给扫一扫?”

我们这位姑娘,她始终以为每一个接近她们的男子,都抱着一种相同的意念,因而当她向这所谓傻瓜,提出这请求时,她也始终带着一个残酷的探试的心理,她在想:“如果你能严厉拒绝我这要求,那我才承认你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咧!”

奢伟先生接到了这一个顽皮的命令,起先他皱皱眉,准备拒绝的话,似乎已送到了喉咙口。可是在一秒钟的沉吟之内,他终于默然演出了“空城计”中的“老军”的姿态。他以一种非常斯文的姿势,拈着那柄扫帚,像画图那样的在地下画着,结果,他终于喘吁吁地,完成了他这“重大使命”!成绩似乎不坏呀!他所扫的那片地,比别人扫得干净得多!

又一次,易红霞皱皱她的天然的纤眉说:“嗳!丝袜的统子又破了。没人给补,自己又不会拈针,要命!”她虽没有接续她的下文而说:“奢先生,能不能劳您的驾,替我补一补?”可是,她的一双有力的眼珠,却紧紧射在这位奢先生的憔悴的脸上。

这一次,这位太好说话的来宾,终于又负担了这一个更艰困的工作。依着这位姑娘的顽皮的心思,以为这一次的课题,决定会难倒了他。单看他把丝线穿过那枚针孔,却已费了一个用绳索穿过一头水牛鼻子似的力!可是,他在经过一番“埋头苦干”之后,毕竟又把这个难题努力地交了卷。

这位姑娘拿起袜子来一看,只见他的补缀不依成法,而完全用的是一种特创的方法;但补缀得却相当坚密,论成绩,很可获得八十分以上的嘉奖。

从以上的两件事上,可以看到这位先生的聪明与驯良,同时,他的傻的程度,于此,却也可以见到一个大八成。

至于最后一次的演出,那是格外有趣了。

记得,那是在一个摩登女子脱掉袜子上街的季节。易红霞从戏院子里下了场,她又牵驯羊似的把这奢伟牵了回去。

到家里,她脱掉了她的颀袍,只穿着汗衫与短裤,赤裸着她两条肉感的大腿。

这顽皮的姑娘,向这照例默坐无语的傻瓜看看,忽然,她又想了一个播弄他的新鲜的方法。

她抹抹汗,嘴里嘟囔:“天气那么热,今天的戏,可真累够了我!”说着,她挨向这傻瓜的身旁坐下,把她的两腿,滑腻地搁到了他的腿上,一面说:“对不起,奢先生,替我捶捶腿。”

读者须知:一个在小班子里鬻艺的女子,对于男女间的普通的界限,一向看得无所谓。即使像易红霞那样一个实际并不浪漫的女子,她也沾染上了这种习气,而主要的是,她这放浪的姿态,始终只是一种顽皮的演出,却并不真正含有挑逗的作用。可是这一次的课题,却难坏了我们这位傻气十足的老孩子。

当时,只见他的眉毛,皱得比以前两次更紧。他的丑恶的嘴唇,一连牵动了几下。看样子,他几乎要提出“强硬抗议”了。而最后,他还是默然接受了这要求。

他的态度非常可笑,他从身畔掏出了一方手帕——这手帕是那样的小——他把这小手帕,掩盖住了这赤裸的大腿的一部,然后举起拳头,轻轻捶在这一方小小的地盘上,他的拳头,仿佛黄梅季节的雨点,仅仅洒落了几十点,立刻,他便吝惜似的停止了。

“嗯!行了吗?”他紧皱着双眉这样说。

这时他的态度,简直严肃得像一个站在神坛之前面对上帝的牧师。他把他的两手的指尖,畏缩似的轻轻推开那姑娘的两条腿;看情形,好像这大腿上面是涂满着烈性的镪水,稍微沾着点,就会使他的指尖,立刻腐烂似的。

总之,这一次的成绩,比着上两次的扫地与补袜的成绩,是显得特别的坏。

第二天,这天真而顽皮的易红霞,把他这种劣等的成绩,在后台当众一宣布,引得后台的大伙,都哈哈大笑;甚至有人,连眼泪都笑了出来。

自这一天为始,这一位怪特的家伙连续着一个好久的时期,不复再见于场子里的第一排第四个的位子之中。他似乎因这隔日的侮辱而生了气。

那个浓眉毛的武生金培鑫,他是一个制造酸素的专家。平常,他对任何一个接近易红霞的男子——无论是同道或是捧场者——都不表示好感。例外的,唯有对这位有趣的奢伟先生,却始终毫无敌意。他常常向他点头,招呼他到后台去玩。

前面说过:奢伟先生每年似乎有一个固定的时期,一连许多天,每天光顾这游戏场;而每三次的光顾,必定要到这狭小而凌乱的后台去,闲逛几分钟。他的进入后台,也有一种刻板似的方式:每次,他都是趑趄地站在后台的出入口,必待有人,向他点点头,或是向他笑笑,他方始像领到了一张许可通行的证书;如果那位易红霞姑娘,亲自向他微微一笑,那他更像接到了一张光荣的请柬。

下一天——那个小女孩子报告“那个傻瓜又来了”的第二天——我们这位有趣的奢伟先生,他在那只“包定”的位子里坐了一会。照例,他又双手撩着他的蓝布大罩袍,趑趄地走向后台的出入口,默默地期待着那恩典的颁赐。

可是,他白费了一个相当长的期待,非但没有得到那张特殊的“请柬”;甚至,他连一纸普通的“派司”,也不曾获得。他在这一个凌乱而狭窄的地点,看到了一个以前从未看到过的特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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