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集 · 方苞 · Chapter 4 of 18

卷三 論說

传硕公版书

卷三 論說

論說

周公論

劉子古塘問於余曰:「周公不以東征屬二公,而親加刃於管叔,何也?」余曰:「是乃所以為周公也!明知管叔之當誅,而假手於二公,是飾於外以避其名也。觀後世亂臣賊子必假手於他人,或賣而誅之,以塞眾口,則周公之純乎天理可見矣。蓋天理不可以為偽,且以昭萬世之人紀,使知大義滅親,雖弟可加刃於其兄,又以明居位而不能討亂,則與之同罪。孔子作《春秋》,於隱之大夫而臣於桓,桓之大夫而死於莊、閔之世者,皆不書其卒,以示皆有可誅之罪也。然觀《鴟鴞》之詩,早已歎『育子之閔斯』,則終公之身,長隱痛乎文考文母之恩勤,而惄然無以自解。蓋討賊之義,與哀兄之仁,固並行而不相悖也。」

古塘復問曰:「以周公之聖,暴師三年,而僅乃克奄,何也?」曰:「此時也,勢也。武王『征九牧之君,登豳阜以望商邑』,已憂未定天保,而夜不能寐。及三叔流言,武庚『誕紀其序』,凡羞行暴德逸德之人,皆乘時而思逞,雖有善類,亦追念殷先王之舊德而不能忘。當是時,非大動以威,不能革也,故滅國至於五十之多;非誠服其心,不能久而安也,故『破斧缺釐』之後,『袞衣繡裳』,駐大師於徐、兗之間,俾東夏無搖心;然後徐察其鄉順者而教告之,取其不迪者而戰要囚之,周防如兕虎,撫育如嬰兒;至班師之日,東人以公歸不復為悲,則奄雖屈強,無與同惡矣。故討其君而罰不及民,分其族姓以隸兄弟之邦,遷其尤桀驁者於新邑,而身拊循焉,所以久安而無後患也。匪特此也,形勝者,守國之末務,而聖人亦不廢。當武王克商之初,即定周居於洛邑,周、召卒營之,以為蒐狩會同之地。良以雍州雖固,而遠於東夏,難以臨製諸侯,故宅土中,陳、杞、許、蔡國其南,虞、虢、韓、魏、晉、燕國其北,齊、魯國其東,宋、衛夾河而居,非王室之周親,即三恪、大嶽之裔胄、開國之股肱。蓋懲於鬼方之叛殷,萊夷之爭齊,而早為盤石苞桑之固也。故周之衰,卒賴四方諸侯艱難守禦,以延共主之虛名者垂六百年。蓋時勢不可以私智矯,形勝不必以武力爭,惟聖人能以道揆,而不失其時義,以安宗社,以奠生民,則仍天理所運用也。」

古塘曰:「旨哉!由前之說,則知聖人一循乎天理,而無不可處之事變;由後之說,則知聖人深察乎世變,而所以禦之者,仍不越於道揆。前世之尚論者,未嘗及此,後之君子,宜有聞焉。」退而正於吾兄百川,亦曰「然」,乃敘而錄之。

漢高帝論

二帝、三王之治,蕩滅而無遺,雖秦首惡,亦漢高帝之過也。方是時,古法雖廢而易興也,俗變猶近而易返也,文獻雖微而未盡亡也,天下若熬若焦,同心以苦秦法,則教易行、政易革也。而高帝乃一仍秦故,漢氏之子孫,循而習之,垂四百年,不獨君狎其政,民亦安其俗矣,而後此復何望哉!

古聖人之有天下也,若承重負行畏途,而懼於不勝,至於秦則用天下以恣睢,而專務自慊於上。秦皇帝縱觀,高帝曰:「大丈夫當如此矣!」及叔孫通定朝儀,乃曰:「吾今而知皇帝之貴。」則其所見去秦皇帝蓋一間耳!

《傳》曰:「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必先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以修其身。」是乃二帝、三王之學,孔氏之徒由《詩》《書》所稱,推尋而得之者也。總而計之,惟有虞氏以元德升聞,而登天位,其餘非天子之子,則繼世之侯伯,生有聖德,童而預教,而學之為君師者且數十年,故其所以治天下國家者,能一循乎天理之自然而無所矯拂也。後世開創之君,大抵奮跡干戈擾攘之中,任威權,騁謀詐,以得其志,雖有聖賢者出,驟而語之以二帝、三王之道,亦安能一旦盡棄其所知所能,而由其所不習哉?自漢高以後,比次諸君,其性資可與復古者,惟光武為近,而下無名世;諸葛亮之才幾矣,乃崎嶇於亂亡之餘。使亮與光武,並世而相遭,庶乎其猶有望也與!

漢文帝論

三王以降,論君德者,必首漢文,非其治功有不可及也。自魏、晉及五季,雖亂臣盜賊,暗奸天位,皆泰然自任而不疑,故用天下以恣睢而無所畏忌。文帝則幽隱之中,常若不足以當此,而懼於不終。此即大禹「一夫勝予」、成湯「栗栗危懼」之心也。世徒見其奉身之儉,接下之恭,臨民之簡,以為黃老之學則然,不知正自視缺然之心之所發耳。然文帝用此治術,亦安於淺近,苟可以為而止。其聞張季之論,猶曰「卑之毋高」。蓋謂興先王之道以明民,非己所能任也。孔子曰:「子產猶眾人之母也,能食之而不能教也。」《書》曰:「周公師保萬民。」若文帝者,能保之而不能師也。夫是,乃雜於黃老之病矣夫!

蜀漢後主論

昔成湯之世,伐夏救民,皆伊尹主之,而湯若無所事也。周武王之世,戡亂致治,皆周公主之,而武王若無所事也。蓋大有為之君,苟得其人,常以國事推之,而己不與,故無牽制之患,而功可成。大有為之臣,必度其君之能是而後以身任焉,故無拂志之行,而言可復。亡國之君若劉後主者,其為世詬厲也久矣,而有合於聖人之道一焉,則「任賢勿貳」是也。其奉先主之遺命也,一以國事推之孔明,而己不與,世猶曰:以師保受寄托,威望信於國人,故不敢貳也。然孔明既歿,而奉其遺言以任蔣琬、董允者,一如受命於先主。及琬與允歿,然後以軍事屬姜維,而維亦孔明所識任也。夫孔明之歿,其年乃五十有四耳。使天假之年,而得乘司馬氏君臣之瑕釁,雖北定中原可也。即琬與允不相繼以歿,亦長保蜀漢可也。然則蜀之亡,會漢祚之當終耳,豈後主有必亡之道哉!抑觀先主之敗於吳也,孔明曰:「法孝直若在,必能制主上東行。」是孔明之志,有不能行於先主也;而於後主,則無不可行。嗚呼!使置後主之他行,而獨舉其任孔明者以衡君德,則太甲、成王當之有愧色矣。

灌嬰論

漢之再世,諸呂作難,定天下安劉氏者嬰也,而議者推功於平、勃,誤矣。

平為丞相,聽邪謀以南北軍屬產、祿,使勃有將之名而無其實久矣。一旦變起倉卒,而勃不得入於軍,則平已智盡而能索矣。鄉使紿說不行,矯節而謀泄,平、勃有相牽而就縛耳,如產、祿何?前古用此以敗國殄身者眾矣。平、勃之事幸而集,則嬰為之權藉也。呂氏雖三王,懸國千里外,無一夫之援,而諸侯合從西鄉,空國兵以授嬰。當是時,呂氏所恃者,嬰耳,而嬰頓兵滎陽,與諸侯連和,以待其變,是猶孤豚局於圈檻,而虎扼其外也。呂氏心孤,故酈寄之謀得入,而公卿吏士曉然知產、祿之將傾,同心於踣之,故矯節閉殿,莫敢齟齬以生得失,譬之於射,勃矢而嬰弦機也。鄉使呂祿自出以當齊、楚,而產兼將南北軍,以自定或不足,以倡亂賊諸大臣有餘力矣。呂氏本謀,欲待嬰與齊合兵而後發,故雖聽酈寄之言,尚猶豫未有所決也。及賈壽自齊來,知嬰謀,然後以印屬典客,蓋自知無以待嬰,而欲改圖以緩死,故得因其瑕釁而乘之。由是觀之,定天下安劉氏者嬰也審矣!其推功於平、勃,誤也。

抑吾有感焉。三代以下,漢治為近古,其大臣謀國,若家人然。嬰之功雖掩於平、勃,受封猶次之。至平陽侯窋屢發產謀,以關平、勃,折其機牙,功不在嬰下。及事平,以不與誅諸呂奪官,而無一言以自列。嗚呼!何其厚與!韓、富,賢人也。其相宋也,以不共撤簾之謀生怨。豈人心之變,隨世以降,而終不可返於古邪?抑上所以導之者異邪?此有國家者所宜長慮也。

宋武帝論

裕之銳於取秦而拙於禦夏也,世多議之,而獨未察其隱情也。以王鎮惡之才,兼秦人之思猛,使重其權,一以關中委之,必能拒夏。裕之智非不及此也,而計不出此者,蓋自漢、魏之衰,乘危竊國者皆強臣,非鄰敵也。王敦、桓溫以後,方鎮稱兵者接踵,故計以秦資鎮惡,不若棄之於夏為安耳。裕之將終,幸檀道濟無遠志,非若兄韶難御,而慮謝晦之有異同,況鎮惡哉!故並留諸將,使互相牽制,謂能同心以禦敵,而使義真安受之,固所願也。即自相剪除,如鄧艾、鍾會之已事,亦吾利也。

嗚呼!裕之志憯矣!曹氏、司馬氏之篡也,無敢加刃於故君者,而裕忍為萬世之首惡。原其心亦謂丕、炎之篡也,其基厚,年盛強,民無異望;己則起匹夫,垂暮而得之,故不能無後嗣之憂耳。然裕之子孫,轉而相屠,過於仇敵,齊氏乘之,無少長殲焉。自古亡國之子孫,未有如裕之無遺類者也。夫夏、殷之亡也,失其位、喪其軀者,不過末孫之桀、紂而已,其位上公、修禮樂而承世祀者,如故也。至於周,則降為小侯,而封延於魏、晉。嗚呼!人心之陷溺久矣。三王奉天之道,有天下而不與者,雖語之而不能信也。即欲為子孫計,智詐漸毒,亦豈可以意逞哉!

于忠肅論

孔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易》之道,正或有過,而中則無之。中非權不得,而遭事之變,則尤難。明景泰中,于忠肅公不爭易儲,爲之解者曰:「公陰爭之而不敢暴也。」或曰:「景泰有定國之功,有天下者,宜其子孫。」是皆未得公之心也。宋太宗挾傳子之私,而光美、德昭不得良死。季桓子有疾,命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則以告而立之;女也,則肥也可。」桓子卒,康子卽位。旣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載以如朝,曰:「夫子有遺言:『南氏生男,則以告於君大夫而立之。』」康子請退。公使共劉視之,則或殺之矣。方景泰帝決志易儲,爭者雖盈廷不足忌,而公則其身之所由以立也,勳在社稷,中外之人心繫焉,公有言,則心孤而慮變矣。帝之度量未必遠過宋太宗,而威權則十百於康子,是乃公之所心悸也。南城高樹之伐,殆哉!岌岌乎而敢輕試哉?魯昭公之出也,叔孫婼自祈死而不誅其司馬鬷戾,先儒病焉,不知婼之心亦猶是也。春秋時,强家脅權而相滅者,無國無之。季氏之惡稔矣,其不動於惡,以國制於己,而昭公在外爲不足忌耳。若婼誅鬷戾,則季氏之慮變矣,非獨叔孫氏之憂,吾恐圉人犖、卜齮之賊復興,而公衍、公爲不得復安於魯也。爲叔孫計,必力能誅季氏、定昭公,而後可加刃於鬷戾,故不得已而以死自明,此叔孫之明於權也。吾因正常而得于公之義,又因于公而得叔孫婼之心,故並論之,使遭變而處中者,有以權焉。

原人上

孔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董子曰:「人受命於天,固超然異於群生。」非於聖人賢人徵之,於塗之人徵之也;非於塗之人徵之,於至愚極惡之人徵之也。何以謂?聖人賢人為人子,而能盡其道於親也,為人臣而能盡其道於君也;而比俗之人,徇妻子則能竭其力,縱嗜欲則能致其身,此塗之人能為堯、舜之驗也。婦人之淫,男子之市竊,非失其本心者,莫肯為也。而有或訐之,則怍於色,怒於言。故禽獸之一其性,有人所不及者矣,而偏且塞者不移也。人之失其性,有禽獸之不若者矣,而正且通者具在也。宋元凶劭之誅也,謂臧質曰:「覆載所不容,丈人何為見哭?」唐柳燦臨刑,自詈曰:「負國賊死其宜矣!」由是觀之,劭之為子,燦之為臣,未嘗不明於父子君臣之道也。惟知之而動於惡,故人之罪,視禽獸為有加;惟動於惡而猶知之,故人之性,視禽獸為可反。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痛哉言乎!非明於天性,豈能自反於人道哉!

原人下

自黃帝、堯、舜至周之中葉,僅二千年,其民繁祉老壽,恒數百年不見兵革,雖更姓易代,而禍不延於民。降及春秋,脊脊大亂,尚賴先王之遺澤以相維持,會盟討伐,征辭執禮,且其時戰必以車,而長兵不過弓矢,所謂敗績,師徒奔潰而已。其俘獲至千百人,則《傳》必特書以為大酷焉。自戰國至元、明,亦二千年,無數十年而無小變,百年、二百年而不馴至於大亂者。兵禍之連,動數十百年;殺人之多,每數十百萬。歷稽前史所載民數,或十而遺其四三焉,或十而遺其一二焉。何天之甚愛前古之民,而大不念後世之民也!

《傳》曰:「人之於天也,以道受命,不若於道者,天絕之也。」三代以前,教化行而民生厚,舍刑戮放流之民,皆不遠於人道者也,是天地之心之所寄,五行之秀之所鍾,而可多殺哉!人道之失,自戰國始。當其時,篡弑之人列為侯王,暴詐之徒比肩將相,而民之耳目心志移焉,所尚者機變,所急者嗜欲,薄人紀,悖理義,安之若固然。人之道既無以自別於禽獸,而為天所絕,故不復以人道待之,草禽獮而莫之憫痛也。秦、漢以還,中更衰亂,或有數十百年之安,則其時政事必少修明焉,人風必少淳實焉。而大亂之興,必在政法與禮俗盡失之後,蓋人之道幾無以自立,非芟夷蕩滌不可以更新。至於禍亂之成,則無罪而死者,亦不知其幾矣!然其間得自脫於瘡痍之餘,剝盡而復生者,必於人道未盡失者也。嗚呼!古之人日夜勞來其民,大懼其失所,受於天耳。失所受而不自知,任其失而不為之所,其積也,遂足以干天禍而幾盡其類,此三王之德所以侔於天地也與!

原過

君子之過,值人事之變而無以自解免者,十之七;觀理而不審者,十之三。眾人之過,無心而蹈之者十之三;自知而不能勝其欲者,十之七。故君子之過,誠所謂過也,蓋仁義之過中者爾。眾人之過,非所謂過也,其惡之小者爾。

上乎君子而為聖人者,其得過也,必以人事之變,觀理而不審者則鮮矣。下乎眾人而為小人者,皆不勝其欲而動於惡,其無心而蹈之者亦鮮矣。眾人之於大惡,常畏而不敢為,而小者則不勝其欲而姑自恕焉。聖賢視過之小,猶眾人視惡之大也,故凜然而不敢犯;小人視惡之大,猶眾人視過之小也,故悍然而不能顧。服物之初御也,常恐其汙且毀也。既汙且毀,則不復惜之矣。苟以細過自恕而輕蹈之,則不至於大惡不止。故斷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孔子以為非孝。微矣哉!亦危矣哉!

先天後天圖說

宋邵氏所傳八卦二圖,與《說卦傳》合。朱子謂「《先天圖》方位無可疑者,而《後天圖》多不可曉。至卦位所以易置之故,則自昔無聞焉」。

按之《經》文,一則以八卦之實象明其體,一則以四時之常運著其用,合此二者,而《後圖》相變之義可見矣。火之精為日,日生於東而明盛在晝;水之精為月,月生於西而明盛在夜;雷藏地中,伏氣於東北,而發聲起蟄,應春始作;澤彙東南,而水潦盛昌,百谷滿盈,其候惟秋;又土膏發於春夏,而成功亦在秋,此四正之位所以易也。風陰氣,位西南,而蘇息長養,發用於春夏之交。山起西北,而脊脈皆東北行,其中鳥獸胎育,樹木?蘖,多在冬春之交,蓋山氣之萌養也。南者,乾之正位,而戰於西北,盛陰相薄,終不滅息,而為復生之始,於此見「於穆不已」之命焉。北者,坤之正位,而卦辭則利西南,蓋土盛於夏秋之交,萬物皆致養焉,此四隅之位所以易也。以天、地、水、火、雷、風、山、澤之實體,合四時五方以征其實用,則二圖相為表裏,而不可缺一明矣。

邵氏及朱子以《先天圖》為伏羲所作,《後天圖》為文王所作,而經、傳、百家之言無可證者,攻之者遂謂此雜家之術,不足道也。不知二圖雖後人創作,其理固不可廢,況與《說卦》合哉?然必謂羲、文已有是圖,而孔子以《說卦》解之,則鑿矣。其諸宋之儒先因《說卦》以作圖,而邵氏傳其學與?

諡法

諡之作也,人心之不知其然而然者也。遂古帝者之號,多不知其義所取。烈山氏始為農師,而民神之,故因而號焉。堯、舜之聖,民無能名。禹平洪水,相與震而驚之,故稱大焉。至於湯,則或嘉其功而稱成,或象其德而稱武,此周公所以因之而作諡也。

有祖而又有宗,亦人心之不知其然而然者也。商之世嘗衰矣,至帝戊而中興,故尊之而因以號焉;其後屢衰,武丁振而興之,功最高,故尊之而因以號焉。漢之太宗、世宗用此義也。至東漢,而祖宗諡號之義皆失矣。祖者,始也,故宗無定數,祖一而已。以光武之復有天下而稱祖,是二始也。諡以易名,因以為廟號,《春秋》所書桓宮、武宮是也。廟別有號,是再諡也。主是議者,必以祖有功而宗有德,又祖一而宗無定數,以為祖賢於宗。不知殷人宗湯,周宗武王,乃二代始受命之君,不聞湯、武之賢,以不稱祖而貶於稷、契也。其廟別為號,蓋緣文帝稱太宗、武帝稱世宗而然。不知曰「太」曰「世」,非諡也,非「顯」與「明」、「肅」與「章」之比也。至於唐而歷世並稱宗,至於明而繼世並稱祖,傷名愆義,實自東漢始。東漢之經學,後世莫並焉,而若此類乃不能辨,惜夫!

異姓為後

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以其氣之不相屬也,故古無以異姓為後者。《春秋》書莒人滅鄫,而傳者謂立異姓以蒞祀。於經則疏,然足征自周以前,未嘗有是也。

漢、魏以降,其流益漫。自王公及士庶,蹈此者跡相疊。蓋俗之衰,人多不明於天性,而骨肉之恩薄。謂後其有父母者,將各親其父母,無父母而自知其所出,猶有外心焉。故常令其兄弟之子與其族子,而求不知誰何之人,取之繈褓之中,以自欺而欺人。嗚呼!是謂不有其祖也。其為之後者,苟自知其係姓,則俟養己者歿,求其族以後之,反其田宅,而脫身以復其宗,禮也。不自知其係姓,而養己者之族,亦無可承,則廟祭其先,而祭養己者於其墓,祭者稱名,所祭舉姓字,奕世不廢焉。古之有天下國家者,祀九皇六十四氏,以及因國之無主後者,有道有德者,祭於瞽宗,皆以義屬耳,而況取諸繈褓,或收育於孤稚流離之日乎?然以恩與義屬而世祀焉,則誠也;以氣屬而命之曰為後,則偽也。禮不可以為偽,故曰:「名之必可言也。」繫姓之不知,則其祭也如之何?曰:「是特與生而喪其父母、生而不及其大父母者,同實耳。致愛而導之以哀,致愨而加之以痛,胡為其不可以承祀也。姓無所受則逮子若孫而氏以己之字可也。」其於養己者之祭,則不可以及其祖宗,是何也?義止於其身,而及其祖宗,是以氣屬而為偽也,此謂誣於祭。若舍是而求順比俗之情,則非吾之所敢知也。

轅馬說

余行塞上,乘任載之車,見馬之負轅者而感焉。古之車,獨郤加衡而服兩馬。今則一馬夾轅而駕,領局於枙,背承乎韅,靳前而靽後。其登阤也,氣盡喘汗,而後能引其輪之卻也。其下阤也,股蹙蹄攢,而後能抗其轅之伏也。鞭策以勸其登,棰棘以起其陷,乘危而顛,折筋絕骨,無所避之,而眾馬之前導而旁驅者不與焉。其渴飲於溪,脫駕而就槽櫪,則常在眾馬之後。噫!馬之任孰有艱於此者乎?然其德與力,非試之轅下不可辨。其或所服之不稱,則雖善御者不能調也。駑蹇者力不能勝,狡憤者易懼而變,有行坦途驚蹶而僨其車者矣。其登也若跛,其下也若崩,濘旋淖陷,常自頓於轅中,而眾馬皆為所掣。嗚呼!將車者,其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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