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史补 · 陶岳 · Chapter 7 of 8

卷四 漢二十條

传硕公版书

卷四 漢二十條

上藍寺石榴讖

高祖嘗在晉祖麾下,晉祖既起太原,因高祖遂有天下。先是,豫章有僧號上藍者,精於術數,自唐末著讖云:「石榴花發石榴開。」議者以「石榴」則晉、漢之謂也。再言「石榴」者,明享祚俱不過二世矣。

蘇逢吉際會

高祖在河東,幕府闕書記,朝廷除前進士丘廷敏為之;以高祖有異志,恐為所累,辭疾不赴,遂改蘇逢吉。未幾,契丹南侵,高祖仗順而起,兵不血刃而天下定。逢吉以佐命功,自掌書記拜中書侍郎、平章事。逾年,廷敏始選授鳳翔麟游縣令。過堂之日,逢吉戲之,且撫所坐椅子曰:「合是長官坐,何故讓與鄙夫耶?」廷敏遂慚悚而退。

樞密使擅替留守

周高祖為樞密。鳳翔、永興、河中三鎮反,高祖帶職出討之,迴戈路由洛陽。時王守恩為留守,以使相自專,乘檐子迎高祖于郊外。高祖遙見大怒,且疾驅入於公館。久之,始令人傳旨,託以方浴。守恩不知其怒,但安坐俟久。時白文珂在高祖麾下,召而謂曰:「王守思乘檐子俟吾,誠無禮也,安可久為留守?汝宜亟去代之[56]。」文珂不敢違,於是即時禮上。頃之,吏馳去報守恩曰:「白侍中受樞密命,為留守訖。」守恩大驚,奔馬而歸。但見家屬數百口,皆被逐於通衢中,百姓莫不聚觀,其亦有乘便號叫索取貨錢物者。高祖使吏籍其數,立命償之,家財為之一空。朝廷悚然,不甚為理。

武行德察冤獄

武行德之守洛京也,國家方設鹽法,有能捉獲一斤以上者,必加厚賞,時不逞之徒,往往以私鹽中人者。常有村童負菜入城,途中值一尼自河陽來,與之偕行,去城近,尼輒先入。既而門司搜閱,於菜籃中獲鹽數斤,遂繫之以詣府。行德取其鹽視之,裹以白絹手帕子,而龍麝之香襲人,驚曰:「吾視村童,弊衣百結,襤褸之甚者也,豈有薰香帕子,必是奸人為之爾。」因問之曰:「汝離家以來,與何人同途?」村童以實對。行德聞之,喜曰:「吾知之矣。此必天女寺尼與門司啟倖,以來求賞也。」遽問其狀,命信捕之,乃即日而獲,其事果連門司,而村童獲免。自是官吏畏服而不敢欺,京邑肅然。

先是,行德以採薪為業,氣雄力壯,一谷之薪,可以盡負,鄉里謂之「武一谷」。高祖在河東,見之驚異,因召置麾下,攀鱗附翼,遂至富貴。然聽訟甚非所長,至是明辨如此,論者異之。

馬希範見高郁為祟

馬希範常重一僧,號報慈長老,能入定觀人休咎。希範因問之曰:「吾於富貴,固無遺恨,但不知者壽耳,吾師以為如何?」報慈曰:「大王無憂,當與佛齊年。」希範喜,以為享壽無窮。及薨也,止於四十九。先是,希範常嫉高郁之為人,因莊宗言而殺之,至是方臨江觀競渡,置酒未及飲,而希範忽驚起,顧其弟曰:「高郁來!」希廣亦驚曰:「高郁死久矣,大王勿妄言。」而希範血自鼻出,是夜遂卒。

張少敵抗議嫡庶

馬希範卒,判官李皋以希範同母弟希廣為天策府都尉,撫御尤非所長。大校張少敵憂之,建議請立希廣庶兄武陵帥希萼,且曰:「希萼處長負氣,觀其所為,必不為都尉之下,加之在武陵,九溪蠻通好,往來甚歡,若不得立,必引蠻軍為亂,幸為思之。」李皋忽怒曰:「汝輩何知!且先大王為都尉[57],俱為嫡嗣,不立之,却用老婢兒,可乎?」少敵曰:「國家之事,不可拘以一途,變而能通,所以國長久也,何嫡庶之云乎!若明公必立都尉,當妙設方略以制武陵,使帖然不動,乃可。不然,則社稷去矣。」皋愈怒,竟不從少敵之謀。少敵度無可奈何[58],遂辭不出。未幾,希萼果以武陵反,引洞溪蠻數路齊進[59],遂之長沙,縊希廣於郊外,而支解李皋。自是湖南大亂,未逾年而國滅,一如少敵之言。初,希萼之來也,希廣以全軍付親校許可瓊,使逆撃之[60]。可瓊睹希萼眾盛,恐懼,夜送旗鼓乞降,希萼大喜,於是兼可瓊之眾,長驅而至。希廣素奉佛,聞之,計無所出,乃被緇衣,引羣僧念「寶勝如來」,謂之禳灾。頃之,府廨火起,人忽紛擾,猶念誦之聲未輟,其戇如此。少敵憂之,良有以也。

先是,城中街道尚種槐,其柳即無十一二,至是內外一變皆種柳,無復槐矣。又居人夜間好織草鞋,似槌芒之聲,聞於郊野。俄有童謠云:「湖南城郭好長街,盡栽柳樹不栽槐。百姓奔竄無一事,只是槌芒織草鞋。」人無長少皆誦之。未幾國亂,百姓奔竄,死於溝壑者十有八九,至是議者始悟。蓋長街者,通內外之路也;槐者,為言懷也,不栽槐,蓋兄弟不睦,以至國亡,失孔懷之義也;草鞋者,遠行所用,蓋百姓遠行奔竄之義也。

馬希萼囚于衡陽

馬希萼既立,不治國事,數與僚吏縱酒為樂。有小吏謝廷擇者[61],本帳下厮養,有容貌,希萼素寵嬖之[62]。每筵會,皆命廷擇預坐,諸官甚有在下者。於是眾怒,往往偶語曰:「此輩舊制有燕會,唯用兵守門,以防他虞。今與我等齊列,何辱之甚也!」其弟希崇因眾怒咄咄,與其黨竊發,擒希萼,囚之於衡陽,又自立。未數日,江南遣袁州刺史邊鎬,乘其亂領兵來伐,希崇度不能敵,遂降。先是,長沙童謠云:「鞭打馬,走不暇。」未幾,果為邊鎬所滅。初,鎬嘗為僧,以覘湖南,尤能弄鈸,每侵晨,必弄鈸行乞,遇城,往往擲起鈸以度門之高下。及來湖南,士庶頗有識之者。

高從誨母夢

高從誨,季興之庶子而處長,為性寬厚,雖士大夫不如也。天成中,季興叛,從誨力諫之,不從。及季興卒,朝廷知從誨忠,使嗣,亦封南平王。初,季興之事梁也,每行軍,常以愛姬張氏自隨。一旦軍敗,携之而竄,遇夜,誤入深澗中。時張氏方妊行遲,季興恐為所累,俟其寢酣,以劍刺岸崩[63],欲壓殺之[64],然後馳去。既而岸欲崩,張氏且驚起,呼季興曰:「妾適夢大山崩而壓妾身,有神人披金甲執戈以手托之,遂免。」季興聞之,謂必生貴子,遂挈之行,後生從誨。

慕容彥超擒盜

慕容彥超素有鈎距。兖州有盜者,詐為大官從人,跨驢於衢中,市羅十餘疋,價值既定,引物主詣一宅門,以驢付之,曰:「此本宅使,汝且在此,吾為汝上白於主以請直。」物主許之。既而聲跡悄然,物主怒其不出,叩門呼之,則空宅也,於是連叫「賊」。巡司至,疑其詐,兼以驢收之詣府。彥超憫之,且曰:「勿憂,吾為汝擒此賊。」乃留物主府中,復戒厩卒高繫其驢,通宵不與水草,然後密召親信者,牽於通衢中放之,且曰:「此盜者之驢耳,自昨日不與水草,其飢渴甚矣,放之必奔歸家,但可躡蹤而觀之,盜無不獲也。」親信者如其言,隨之,其驢果入一小巷,轉數曲,忽有兒戲於門側,視其驢,連呼曰:「驢歸,驢歸。」盜者聞之,欣然出視,遂擒之。

安審琦惡釋氏

安審琦素惡釋氏,凡居方鎮,僧凡有過,不問輕重殺之。及鎮青州也,一旦方大宴,忽有紫衣僧持錫直上廳事。審琦赫怒連叱,是僧安然不顧,縱步而踵內室,至中門,審琦仗劍逐之,將及而滅,但聞錫杖聲鏗然,入在卧所。審琦驚懼之際,有小蒼頭報曰:「國夫人生子矣。」得非紫衣錫杖者乎?因命之曰「僧哥」,即安守忠也,自是審琦稍稍信重。

梁震裨贊

梁震,蜀郡人。有才略,登第後寓江陵,高季興素聞其名,欲任為判官。震恥之,然難於拒,恐禍及,因謂季興曰:「本山野鄙夫也,非有意於爵祿,若公不以孤陋,令陪軍中末議,但白衣從事可矣。」季興奇而許之,自是震出入門下,稱前進士而已。同光中,莊宗得天下,季興懼而入覲,時幕客皆贊成,震獨以為不可,謂季興曰:「大王本梁朝[65],與今上世稱讎敵,血戰二十年,卒為今上所滅,神器大寶雖歸其手,恐餘怒未息,觀其舊將,得無加害之心?宜深慮焉。」季興不從。及至,莊宗果欲留之,樞密郭崇韜切諫,以為不可:「天下既定,四方諸侯雖相繼稱慶,然不過子弟與將吏耳。惟季興而躬自入覲,可謂尊獎王室者也。禮待不聞加等,反欲留縶之,何以來遠臣?恐此事一行,則天下解體矣。」莊宗遂令季興歸。行已浹旬,莊宗易慮,遽以詔命襄州節度劉訓伺便囚之[66]。時季興至襄州[67],就館而心動,謂吏曰:「吾方寸擾亂,得非朝廷使人追而殺吾耶!梁先輩之言中矣,與其住而生,不若去而死。」遂棄輜重,與部曲趫健者數百人南走。至鳳林關,已昏黑,於是斬關而去。既而是夜三更,向之急遞,果至襄州。劉訓料其去遠不可追而止。自是季興怨憤,以兵襲取復州之監利、玉沙二縣,命震草奏,請以江為界。震又曰:「不可。若然則師必至矣,非大王之利也。」季興怒,卒使為之。既而奏發,未幾,朝廷遣夏魯奇、房知溫等領兵來伐。季興登城望之,見其兵少,喜,欲開城出戰。震復諫曰:「大王何不思之甚耶!且朝廷禮樂征伐之所自出,兵雖少而勢甚大,加以四方諸侯各以相吞噬為志,但恨未得其便耳。若大王不幸,或得一戰勝,則朝廷徵兵於四方,其誰不欲仗順而起,以取大王之土地耶!如此則社稷休矣。為大王計者,莫若致書於主帥,且以牛酒為獻,然後上表自劾,如此則庶幾可保矣。不然,則非僕之所知也。」季興從之,果班師。震之裨贊,皆此類也。

洎季興卒,子從誨繼立。震以從誨生於富貴,恐相知不深,遂辭居於龍山別業,自號「處士」。從誨見召,皆跨黃牛直抵廳事前下,呼從誨不以官閥,但郎君而已[68]。末年尤好篇詠,與僧齊己友善,貽之詩曰:「陳琳筆硯甘前席,甪里姻霞憶共眠。」蓋以寫其高尚之趣也。

趙惟則廉介

趙惟則,官至正郎,以廉介自處。乾祐中,於京師賃一故宅。居歲餘,有叟叩門,見之。自言嘗為此宅閽吏,契丹犯闕時,故主與之深夜掘地,藏金銀幾瓮。兵火之後,故主去世,人未有知者。今識其處,公取之,以少許見賜,用救朝夕。惟則初聞愕然,欲詬責是叟,久之,佯喜曰:「甚善,甚善。寶物豈可容易而得,汝慎勿言,俟吾擇一吉日,召汝取之可也。」叟以為然。既出,惟則謂家人曰:「平生不以貨財自污,今日一旦為是褻瀆,辱莫甚焉。此宅不可復居。」翌日,遂遷去。

廖氏世胄

廖氏,虔州贛縣人[69]。有子三人,伯曰圖,仲曰偃,季曰凝[70]。圖、凝皆有詩名,偃蹻勇絕倫,由是豪橫,遂為鄉里所憚。江南命功臣鍾章為虔州刺史,深嫉之,於是圖與凝等議曰:「觀章所為,但欲滅吾族耳,若戀土不去,禍且及矣。」於是領其族暨所部等三千餘人[71],具鎧仗號令而後行,章不敢逐,遂奔湖南[72]。時武穆王在位,見其眾盛,恐難制,欲盡誅之。或謂之曰[73]:「大王姓馬,而廖來歸。廖者料也,馬得料其勢必肥,實國家大興之兆,其可殺之乎!」武穆喜[74],遂善待。仍制下以凝為永州刺史[75],圖為行軍司馬,偃以天策府列校,仍賜莊宅於衡山,自稱逸人。

偃能於馬上挺身而立,取濕衣振奮而服之,以示輕捷。荊南高季興次子,忘其名[76],管親軍雲猛都,謂之「雲猛郎君」。聞偃名,因兩境交兵,請與偃鬭,偃欣然而往。雲猛能用槍,見偃瘦小,心輕之,馳騎而刺偃,垂及之,偃佯落馬,雲猛勢未及止,偃自後奮戈,一擊墮地,因生擒之,自是其名愈振。故武穆王終世不為鄰境所輕者,偃之力焉。至其子希範嗣位,九溪蠻叛,命偃率兵討之,為流矢所傷,死於蠻中。凶訃至,希範使人報其母張氏,張氏不哭,謂其使曰:「為妾謝大王,舉家三百餘口,受王分食解衣之賜,雖盡死未足以上報,況一子乎!望大王勿以為念。」希範聞而嘆曰:「廖氏有此母,欲不興,其可得乎!」於是厚加存恤,仍遣使召凝,任為從事。至希範薨,國亂,為江南所滅,遂遷金陵,唐主授以水部員外郎,為洪州建昌縣令[77]。未幾,又遷江州團練使。

凝為人不羈,好詼諧,嘗覽裴說《經杜工部墓》詩曰:「擬鑿孤墳破,重教大雅生。」因曰:「如此,裴說乃劫墳賊耳!」聞者大笑。及在江州,盛暑,嘗患體燥,乃以一大桶盛冷水,坐於其間,或至終日,雖賓友謁見,出露其首,與之談笑,其簡率如此。先是,凝嘗夢人以印授之,拜捧之際,其印缺其一角,凝不能測。及授江州之命,始悟曰:「印缺一角,蓋偏裨之象也。團練副使,不亦宜乎!」時人異之。

李皋草謝馬表

李皋與弟節[78],俱在湖南幕下,節亦有文學。同光初,馬氏武穆王授江南諸道都統,詔賜戰馬數百匹,皋為謝表,百餘字後,思意艱澀。時節在側,皋顧謂之曰:「嘗聞馬有旋風之隊,如何得一事為對?」節曰:「馬既有旋風隊,軍亦有偃月營,何患耶?」皋欣然下筆云:「尋當偃月之營,擺作旋風之隊。」表遂成,論者以此對最為親切。

沈彬石槨

沈彬,宜春人[79]。能為歌,詩格高逸,應進士不第,遂游長沙。會武穆方霸,彬獻《頌德詩》云:「金翅動身摩日月,銀河轉浪洗乾坤。」武穆覽而壯之,欲辟之在幕府,以其有足疾,遂止。彬由是往來衡、湘間,自稱進士。邊鎬之下湖南也[80],後主聞其名,召歸金陵,令為縣宰,彬辭不就,遂授金部郎中[81]。致仕,年八十九。初,彬既致仕,營別業於鍾山,庭有古柏,可百餘尺,一旦為迅雷所擊,仆於地,自成四片。彬視之欣然,謂子庭瑞曰:「此天所以賜吾也,汝宜成之。」庭瑞曰:「雷擊之木,恐非祥,不宜為棺。」彬怒曰:「吾命汝,安得違之耶!」庭瑞懼,遂如教,卒竟用此棺。及葬,掘地未及丈餘,又得石槨,上有篆文四字云:「沈彬之槨。」其制度大小,與棺正相稱,遂葬之,時人異焉。

李中令好戲

李曮,岐王之子,昆仲間第六,官至中書令,世謂之「六令公」。。情性好戲,為鳳翔節度,因生辰,鄰道持賀禮使畢至。有魏博使少年如美婦人,秦鳳使矬陋且多髯,二人坐又相接,而魏使在下。曮因曰:「二使車一妍一醜,何不相嘲,以為樂事。」魏博使恃少俊,先起曰:「今日不幸,與水草大王接席。」秦鳳使徐起,應曰:「水草大王不敢承命,然吾子容貌如此,又坐次相接,得非水草大王夫人耶?」在坐皆笑。

李知損輕薄

李知損,官至諫議大夫,好輕薄,時人謂之「李羅隱」。至於親友間往還簡牘,往往引里巷常談,為之偶對。常有朝士奉使回,以土物為贈,其意猶望却回。知損覺之,且貽書謝之曰:「在小子一時間却擬送去,恐大官兩羅里更不將來。」乾祐中,奉使鄭州,時宋彥筠為節度[82]。彥筠小字忙兒,因宴會,彥筠酒酣,輒問曰:「眾人何為號足為羅隱?」對曰:「下官平素好為詩,其格致大抵如羅隱,故人為號。」彥筠曰:「不然,蓋謂足下輕薄如羅隱耳。」知損大怒,厲聲曰:「只如令公,人皆謂之宋忙兒,未必便能放牛。」滿座皆笑。

王仁裕賊頭

王尚書仁裕,乾祐初,放一榜二百一十四人,乃自為詩云:「二百一十四門生,春風初動毛羽輕。擲金換却天邊桂,鑿壁偷將榜上名。」陶穀為尚書,素好詼諧,見詩佯聲曰:「大奇,大奇,不意王仁裕今日做賊頭也。」聞者皆大笑。

馮玉為馬承翰所議

馮玉嘗為樞密使,有朝使馬承翰素有口辯,一旦持刺來謁玉,玉覽刺輒戲曰:「馬既有汗,宜卸下鞍。」承翰應聲曰:「明公姓馮,可謂死囚逢獄[83]。」玉自以言失,遽延而謝之。

裴長官捕蝗對

乾祐中,有裴長官為新鄭縣令。時蝗蟲為災,新鄭尤甚。本州有令,使令躬行率村農掩撲,無令散入別縣。居無何,蝗蟲飛散,觸處皆是。州牧怒,下符劾之。長官素滑稽,其對狀曰:「伏以前件蝗蟲,背上有翅,肚底無糧,來時而不自招呼,去日而固難留止。」聞者皆笑。

注:

[55] 「長伴巢由伸脚睡」,「巢由」原作「巢山」,據毛本、四庫本、《全唐詩》卷七六二改。

[56] 「汝宜亟去代之」,「宜」原脫,毛本、四庫本等均有「宜」,據補。

[57] 「且先大王為都尉」,各本同,胡校:「『為都尉』當作『與都尉』。」

[58] 「無可奈何」,原作「無所奈何」,據四庫本等改。

[59] 「洞漢蠻」,「洞」上原衍「九」字,據《舊五代史》、《五代史記注》刪。《新五代史》載此事作「溪洞諸蠻」。

[60] 「使逆擊之」,「逆」原作「遂」,據四庫本改。

[61] 「謝廷擇」,各本同。《通鑒》卷二九○、《十國春秋》卷六九作「謝彥顒」,《三楚新錄》作「謝延澤」,《湖湘胡事》作「謝彥欽」。案:均據音記名,故有異,此處「廷」疑為「延」之形誤。

[62] 「希萼素寵嬖之」,「希萼」原作「希範」,據四庫本、《舊五代史》、顧本改。

[63] 「以劍刺岸崩」,「崩」原作「邊」,諸本同,此據四庫本改。

[64] 「欲壓殺之」,「欲」原作「而」,據《舊五代史》、《五代史記注》改。

[65]「大王本梁朝」,各本同,胡校:「『本』下疑脫『事』字。」

[66] 「遽以詔命襄州節度劉訓伺便囚之」,「便」原作「使」,據毛本、四庫本改。

[67] 「時季興至襄州」,「時」原作「而」,毛本等同,據《舊五代史》、《五代史記注》改。

[68] 「但郎君而已」,「郎君」原作「充召」,據四庫本、顧本改。

[69] 「虔州贛縣人」,各本同。陸游《南唐書》卷一○《廖偃傳》、《十國春秋》卷七三《廖匡圖傳》作「虔州虔化人」。

[70] 「伯曰圖仲曰偃季曰凝」,各本同。圖本名匡圖,凝本名匡凝,已見前校。《通鑒》卷二九○有「廖偃,匡圖之子,與其季父節度巡官匡凝謀曰」云云,「仲曰偃」當誤載。又據《九國志》卷一一《廖光齊傳》及《十國春秋》卷七三《廖匡圖傳》,匡圖弟或作「光濟」,或作「匡齊」;原文似當為「仲曰匡齊」,為避諱,作「仲曰光齊」,或「仲曰齊」。

[71] 「於是領其族暨所部等三千餘人」,「所」原脫,據《五代史記注》補。胡校:「『部』下疑脫『眾』字」,可備一說。

[72] 「遂奔湖南」,案:廖氏來湖南原委,《十國春秋》卷七三載:匡圖父廖爽,「事鎮南軍留後盧延昌為將,延昌表於梁,授爽韶州剌史。武穆王時為廣南所攻,舉族來奔。」又《通鑒》卷二六八載:「劉岩聞全播病,發兵攻韶州,破之,刺史廖爽奔楚。」

[73] 「或謂之曰」,「謂之」原作「或者」,據四庫本改。

[74] 「武穆」,原作「穆王」,據《舊五代史》、《五代史記注》改。

[75] 「凝為永州刺史」,各本同。案:據《通鑒》卷二六八,「廖爽奔楚,楚王殷表為永州刺史。」陶文或有誤。

[76] 「忘其名」,各本同。案:據《九國志》卷一一,高季興次子名「高從嗣」。

[77] 「為洪州建昌縣令」,「建昌」原作「連昌」,諸本多同,據四庫本改。

[78] 「李皋與弟節」,「節」,各本同。《通鑒》卷二八九、《十國春秋》卷七四作「弘節」。案:原名當為「弘節」,此避宋太宗父弘殷廟諱,缺「弘」字。

[79] 「宜春人」,各本同。《江南野史》卷六、馬令《南唐書》卷一五、陸游《南唐書》卷四、《唐才子傳》卷一○、《十國春秋》卷二九均作「高安人」;《十國春秋》又云:「致仕後徙居宜春。」案:似以「高安人」為是。

[80] 「邊鎬之下湖南也」,「下」原作「伐」,毛本、四庫本等均作「下」,據改。

[81] 「金部郎中」,馬令《南唐書》卷一五、《唐才子傳》卷一○作「尚書郎」;陸游《南唐書》卷四、《十國春秋》卷二九等作「吏部郎中」。

[82] 「時宋彥筠為節度」,「節度」下原衍「使」字,據毛本、四庫本等刪。

[83] 「可謂死囚逢獄」,「謂」原作「為」,據四庫本、《舊五代史》、《五代史記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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