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文通 · 马建忠 · Chapter 38 of 56

虚字卷之七 以字之用七之三

传硕公版书

虚字卷之七 以字之用七之三

以字之用七之三

【7.3】「以」介字也,联缀实字也。而用法有二:一司名字者,一司散动字者。

【7.3.1】其司名字者,先于所系动字者常也,而为义不一。

【7.3.1.1】「以」字以言所用者。

[262]孟梁上: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梃」「刃」所用以杀人者也,「以」字介之。

[263]又滕上:曰:‘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釜甑」与「铁」,所用以爨、耕者也。

[264]又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265]又尽心上: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诸句「以」字所司同上。

[266]庄徐无鬼:吾所以说吾君者,横说之则以诗书礼乐,从说之则以金板六弢。

[267]史匈奴列传:以呜呼镝射单于善马。

[268]又淮阴侯列传:故善用兵者,不以短击长,而以长击短。

[269]庄大宗师: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人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270]左僖二: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

[271]庄养生主: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诸句内「以」字所司名字,皆以言所用者。此即内、外动字之转词也。

【7.3.1.2】「以」字以言所因者。

[272]孟梁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以时」者,「因时」也。

[273]又告下:乃孔子则欲以微罪行,不欲为苟去。——「以微罪行」者,犹「因微罪行」也。

[274]又万下:岂不曰‘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以位」「以德」者,犹云「案位」「案德」也,「案」亦「因」也。

[275]庄秋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

[276]公隐元: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277]汉高帝纪:乡者夫人儿子皆以君。

[278]又南粤传:朕以王书罢将军博阴侯。

[279]双陆贾传:以客从高祖定天下。

[280]又张禹传:禹虽家居,以特进为天子师。

[281]史万石君列传:孝景帝季年,万石君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以岁时为朝臣。

[282]又卫将军列传:将军公孙敖,义渠人,以郎事武帝。

[283]又平原君列传:乃欲以一笑之故杀吾美人。

[284]韩蓝田丞壁记:例以嫌不可否事。

[285]又不贰过论:于是居陋巷以致其诚,饮一瓢以求其志,不以富贵妨其道,不以隐约易其心。——诸所引句内,「以」字的司皆名字,①凡以言所因也。

统观两节,「以」字司词概先动字,其有后乎动字者,则司词长,不则语意未绝也。见外动字篇。

① [276]「以」所司「长」「贤」「贵」,[284]「以」所司「嫌」,[285]「以」所司「富贵」「隐约」均非名字。

【7.3.2】其司散动字者,则必后乎其它动字,凡以言所向也。①「以」字间有可省者。

用「以」。

[286]孟万上: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第一「以」字司名字,解「用」也。「以伐虢」者,「伐」外动字,「虢」其止词,皆为「以」字所司,今后乎「假」字者,以言所为「假道」也,即假道之初意也。此「以」字以联先后动字之法,见于书者,所在皆是。

[287]史日者列传:世皆言曰:‘夫卜者多言夸严以得人情,虚高人禄命以说人志,擅言祸灾以伤人心,矫言鬼神以尽人财,厚求拜谢以私于己。’此吾之所耻,故谓之卑污也。

[288]双匈奴列传:愿寝兵,休士卒,养马,除前事,复故约,以安边民,以应始古。

[289]吴语:请王励士以奋其朋势,劝之以高位重畜,备刑戮以辱其不励者。——所引「以」后散动字,皆言其前动字之所向也。

省「以」。

[290]史淮阴侯列传:解衣衣我,推食食我。——犹云「以衣我」「以食我」也,今省「以」字。故同传下文即云,「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

[291]又管晏列传:解左骖赎之。——犹云「以赎之」也。

[292]汉叔孙通传:剸言诸故羣盗壮士进之。——「以进之」也。

[293]汉赵充国传:击之恐不能伤害,适使先零得施德于罕羌,坚其约,合其党。——「以坚其约合其党」也。

[294]又沟洫志:旱则开东方下水门溉冀州,水则开西方高门分河流。——「以溉冀州」「以分河流」也。

大抵《汉书》省「以」字者居多。

○1马氏说「以」字后面的动字是它的司词,欠妥。如果这里的「以」字有司词,无宁说是「以」字前面的动字(及其止词),下文【7.3.6】节[331]例正是这样说明的。马氏又说:‘此「以」字以联先后动字之法’(见[286]例的说明),不提「司词」,较为实际。

【7.3.3】「以」字先乎动字,间蒙上文而不言所司,助动后「以」字,必以为例。

[295]孟滕下: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为」动字也,「以」字先之而不言所向。盖「以」字司词即行王政之君,已见上文,故蒙而不书。

[296]又梁下: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此「为」字作决辞用。①「以为」二字不一其解,已见表词篇内。②

[297]又:孟子对曰:‘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犹云「有司中无以前事告者。」

[298]又滕文公上云: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国。

[299]又公孙丑下: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诸句「新」「陈」两动字前「以」字,皆不言所向,其司词皆蒙上文。

至助动后「以」字习用此例,已见助动篇矣。

[300]礼大学「所恶」节内:毋以使下∣毋以事上∣毋以先后∣毋以从前∣毋以交于左∣毋以交于右。——诸句「以」字皆此例也。

[301]史叔孙通列传:陈胜起山东,使者以闻。

[302]又冯唐列传:其军市租,尽以飨士卒。

[303]汉杨胡等传:夫厚葬诚亡益于死者,而俗人竞以相高。

[304]史信陵君列传:赵王所为,客辄以报臣。

[305]左僖三十三: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306]史刺客列传: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诸「以」字后司词皆蒙上文而不书。

○1【5.13.2.1】节曾引此例([五?1074])说:‘「以为」二字,即「意谓」也,’认为是一个词,与此处「以」字司词蒙上而省之说不一致。

○2此指【4.4.4】节。

【7.3.4】「以」司「何」「是」两代字,倒置为常;司「之」「此」诸字则否。

何以。

[307]孟梁下:夏谚曰:‘吾主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以」司「何」字而后置焉。

[308]史淮阴侯列传:后有大者,何以加之?——「何以」者,犹「以何」也。

是以。

[309]左昭十二: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

[310]庄天道: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

[311]汉司马迁传: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

[312]左僖十五:三施而无报,是以来也。——引句内「是以」者,犹「以是」也。「是以」皆冠句首,然如「楚是以无分」句,则「是以」置于起词之后,亦顺。

[313]汉书杨王孙传云:吾是以臝葬,将以矫世也。——同一句法。

以之。

[314]韩原道:是故以之为己,则顺而祥;以之为人,则爱而公;以之为心,则和而平;以之为天下国家,无所处而不当。

[315]又与冯宿书:然闵其弃俗尚而从于寂寞之道,以之争名于时也。

[316]又上张仆射第二书:及以之驰球于场,荡摇其心腑,振挠其骨筋,气不及出入,走不及回旋,远者三四年,近者一二年,无全马矣。——所引书内,六言「以之」,皆如常例。「以之」二字,经籍罕用。

以此。

[317]左僖四:以此众战,①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

[318]韩与崔羣书:以此而推之,以此而度之,诚知足下出羣拔萃,无谓仆何从而得之也!——所引「以此」两字,亦未倒置。

[319]礼大学有云:此以没世不忘也。——是「此」为「以」字所司而先之者。不知此句暗函「所」字,犹云「此所以没世不忘也」,已见代字篇矣。②

○1「此」在「众」前,居偏次,非「以」之司词。

○2此指【2.1.3】节。[二?21]例与此[319]例重。

【7.3.5】「以」司「所」字,则必后焉。

[320]孟滕上: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所」指上文「学」字,「以」字司之而后焉。

[321]又尽下:人病舍其田而耘人之田,所求于人者重而所以自任者轻。——「所以」同上,「所」指「者」字。

[322]史李斯列传: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

[323]左襄四:鹿呜,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

[324]燕策: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书对。

[325]史平准书赞:汤武承弊易变,使民不倦,各兢兢兢所以为治。——诸句内「所以」两字,皆「以」后于「所」,此书中最习用者。

【7.3.6】后名字者不常。

[326]孟离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犹云「以夜继日」也。「以」司「夜」字,今反后焉。

[327]左僖十五:且晋人戚忧以重我,天地以要我。——犹云「且晋人以戚忧重我,以天地要我」也。「戚忧」「天地」两双名,各为「以」之司词,而「以」字位其后焉。

[328]又成九: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诸排句犹云「以仁接事,以信守之,以忠成之,以敏行之」也。此种句法,亦最习见。

[329]论语卫灵公: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正与此同。

[330]又僖十五: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犹云「以朝入」「以夕死」也。余同。

[331]孟滕下: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履,妻辟纑以易之也。’——犹云「彼以身织之履妻辟之纑易之」也。「身织履」「妻辟纑」,两读而用如名者也。

[332]左隐三: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犹云「其将以何辞对」也。诸所引,皆「以」后司词之证。

[333]左传昭公十三年云:我之不共,鲁故之以。——杜注云:‘不共晋贡,以鲁故也。’倒文也,见「之」字篇。①

○1此指【7.1.4.3】节。

【7.3.7】两静字义可分者,参「以」字以联之。

[334]礼乐记: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安」「乐」两静字,参「以」字以联之,犹「安而乐」也。余同。见静字篇。①

[335]大戴礼曾子制言:富又苟,不如贫以誉,生以辱,不如死以荣。——同上。所引「以」字,前后间有动字,而亦视同静字者,为其言已然之境也。

[336]礼聘义: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栗,知也。——「以」「而」两字互用之证,故用义必同也。

[337]荀子议兵:故制号政令,欲严以威;庆赏刑罚,欲必以信;处舍收臧,欲周以固;从举进退,欲安以重,欲疾以速;窥敌观变,欲潜以深,欲伍以参;遇敌决战,必道吾所明,无道吾所疑,夫是之谓六术。——诸用两静字,皆联以「以」字。

[338]韩送郑尚书序:蛮夷悍轻,易怨以变。——同上。

[339]晋语:狐偃,其舅也,而惠以有谋。赵衰,其先君之戎御赵夙之弟也,而文以忠贞。贾佗,公族也,而多识以恭敬。

[340]公庄二十四:戎众以无义。——曰「有谋」,曰「多识」,曰「无义」,皆可视同静字,故「以」字联之。

○1此指【4.2.6】节,彼处引例与此多有重复,并云:‘一用「而」,一用「以」,则「以」「而」两字可通用之明证。’但「而」是连字,这种用法的「以」是连字还是介字,马氏无说明。

【7.3.8】「以为」二字,或省「为」字,而单用「以」字者焉。

[341]左昭二十五:公以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以难」者,犹云「以为难」也。其所「以」者,即上文逐季氏也。释文曰:‘「郈孙以可」绝句,「劝」,劝公逐季氏也。’犹云「郈孙以逐季氏为可而劝之」也。「难」「可」两字皆静字而为表词者。又有以「以」字解作「谓」字者,文义虽同,而以释字法,则强合矣。

[342]齐策: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公,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犹云「皆以为美于徐公」也。「美」亦表词。

[343]史张释之列传:陛下以绛侯周勃何如人也?

[344]又萧相国世家:高祖以萧何功最盛。——犹云「以绛侯周勃为何如人」也,「以萧何功为最盛」也。

[345]赵策:今臣新从秦来,而言勿与,则非计也;言与之,则恐王以臣之为秦也。——犹云「以臣为为秦」也。所引皆含「为」字。此种句法,见于今文者盖寡。

【7.3.9】「以」字司「上」「下」「往」「来」与方向等字,皆以为推及之词。

[346]论雍也: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曰「以上」,曰「以下」所言不止「中人」也,由「中人」而推及于高乎「中人」者与降乎「中人」者也。

[347]左僖二十八:自今日以来,既盟之后,行者无保其力,居者无惧其罪。

[348]孟公上:自有生民以来。

[349]左襄九:自公以下,苟有积者尽出之。

[350]史冯唐列传:阃以内者,寡人制之,阃以外者,将军制之。

[351]左定四: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

[352]史平准书: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诸引「以」字后缀以「上」「下」「往」「来」「内」「外」「南」诸字者,皆以推方其人、其地、其时也。①

○1「内」「外」二字原无,今补。原「南」字后有「北」,今删。

【7.3.10】「以」字司顿,冠于句首,或顿后联以「而」字者,最习见。

[353]史滑稽列传: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楚国堂堂之大」一顿,「以」字司之,冠于句首,文势一振。

[354]汉匈奴列传:曾汉初兴,以高祖之威灵,三十万众,困于平城。

[355]又:以秦始皇之强,蒙恬之威,带甲四十余万,然不取窥西河,乃筑长城以界之。

又,如是句法,习以「且以」「夫以」为冒起。

[356]孟公上:且以文王之德,百年而后崩,犹未治于天下。

[357]史李斯列传: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一顿,文气更劲。

[358]史张陈列传:夫以一赵尚易燕,况以两贤王左提右挈而责杀王之罪,灭燕易矣。

[359]又淮阴侯列传:夫以足下之贤圣,有甲兵之众,据强齐,从燕赵出空虚之地而制其后,因民之欲,西乡为百姓请命,则天下风走而回应矣。

[360]汉贾谊传:夫以天子之位,乘今之时,因天之助,尚惮以危为安,以乱为治。假设陛下居齐桓之处,将不合诸侯而匡天下乎!

[361]韩答杨子书:夫以平昌之贤,其言一人固足信矣。况又与崔与李继至而交说邪? ——统观诸引句,「以」字冒起一顿,提振文势,最为得力,故史籍论事往往用之。

至「以」字冒起一顿后联以「而」字者,句法亦同。

[362]史蔺相如列传:今以秦之强而先割十五都予赵,赵岂敢留璧而得罪于大王乎?——「以秦之强」后联以「而」字,文气较为宛转耳。

[363]庄庚桑楚:今以畏垒之细民,而窃窃欲俎豆予于贤人之问,我其杓之人邪!

[364]史张释之列传:今陛下以啬父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

[365]鲁语:以歜之家而主犹绩,惧干季孙之怨也。

[366]史刺客列传: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得嘿然而已乎!——此种句法,经史所在皆是。

【7.3.11】「以」字用作别解,不在此例。

[367]列子周穆王云:宋人执而问其以。——注云:‘以,故也。’

[368]诗邶风旄丘云:何其处也?必有以也。

[369]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序云:有以也夫!——两用「以」字,亦解「故」也。

[370]论语为政云: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犹云「敬忠与劝」也。

[371]魏书李顺传:此年行师,当克以否。——犹云「当克与否」也。

[372]左传襄公二十年:赋常隶之七章以卒。——犹云「赋七章与卒章」也。

至[373]易鼎云:得妾以其子。——言「与其子」也。

[374]又剥云:剥床以足。——言「及其足」也。

「以」代「与」字,已见同次篇。「以」代「及」字不无牵合,姑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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